62岁老伯20年前抛妻弃子 得病后要求儿子赡养
小郑今年32岁,帮人开车,年收入才3万多,儿子10个月大,老婆去年还被检查出得了癌症。
近日,小郑被自己62岁的父亲告上法院,老郑起诉要求小郑将其接回家中赡养或者将其送到小郑住所附近的敬老院,老郑工资不足支付的费用由小郑支付,小郑每周探视不少于一次。
小郑说,不是他不同意赡养父亲,是父亲20年前就抛妻弃子,和别的女人私奔到上海,现在父亲被人遗弃,又回过头来找他。
小郑在庭上显得有些激动,他说1994年老郑离家时,自己才上初中。而老郑在上海与一女子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为对方购房共同居住。直到去年年初,与老郑同居的女子将身患帕金森综合征、坐在轮椅上的老郑送到杭州,抛在小郑他们居住的小区,报警后甩手不管了。
小郑提到,在老郑被送回杭州后,他与留在上海的奶奶和叔叔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还帮忙一起找好养老院,并同意承担其费用,但老郑拒绝了这个安排。
老郑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小郑在杭州购买房屋时,老郑还出资100多万元,小郑结婚时老郑也给过钱。
“被告(小郑)的房子有130多平方米,足以把老郑接回来养老。”老郑的律师说,赡养不仅仅是指支付多少钱财,还包括情感的慰藉和生活的照料,小郑不能以自己的工资收入不是太高、小孩刚刚生出、妻子有病为由逃避赡养义务。律师称“老郑现在钱没有了,只有儿子是最亲的人。”
毕竟是一家人,双方最终还是达成调解协议:小郑负责在2013年3月31日前将老郑送入养老院生活,养老院的一切费用由老郑的退休(老郑退休工资目前每月有3700多元)工资支付,不足部分由小郑负担。 (陈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