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被妹妹冒名“盗”走 亲姐妹上法庭形同陌路
户籍身份档案被更改,亲妹妹冒名顶替上班多年,自己的合法劳动关系得不到恢复;同一个工作岗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却出具两个劳动关系认定,公司也不知究竟该让谁上班……
面对破碎的亲情,面对艰难的生活,在这个冬天,陕西澄城县人张莲深深体会到了维权之路的艰难。
盼了十四年的工作 竟是被妹妹“盗”走
1995年,因为父亲的一场大病,年仅22岁的张莲提前接替了父亲的岗位,被澄合矿务局现陕煤集团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董矿分公司招收为职工,双方按照招工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建立了劳动人事档案。
“招工手续是1995年12月办好的,由于当时矿上没有工作岗位,就让我在家等候通知。”张莲告诉记者。
“我在家等了半年多,依旧没有通知我去上班,在和家人商量后,决定去广州打工补贴家人生活, 1999年我才从广州回到了澄城县。” 回到澄城后,张莲一直向董矿分公司打听自己工作的事情,却始终没有人告诉她“她的工作”到底去哪了。
2009年夏天,张莲带着女儿去四妹张利家玩耍,在无意间翻看张利孩子的作业本时,却发现自己的名字被张利签在了孩子的作业本上。“看着自己的名字被四妹签在本子上,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大概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张莲说,矿上的人之前就有传闻说她的岗位是被四妹“顶替”了,但是她从没有想过这是真的。
“我们是一家人啊,如果真是她顶替了我的岗位,为什么家里人没有告诉我?”带着疑问,张莲来到了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澄城县城关派出所,派出所证实在此期间,有人变更身份证,并把户籍上的名字改为了“张莲”,同时用自己“张莲”的名字和工作档案在董矿分公司上班。而这个人,就是张莲的亲妹妹张利。
“工作”纠纷 亲姐妹形同陌路
2010年,澄城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回了张利使用虚假材料骗领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011年8月2日,澄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张莲与陕煤集团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董矿分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安排工作岗位。
同年冬天,张利被董矿分公司辞退。原本是亲姐妹的张莲和张利,因为这一份工作形同陌路。
“当年我去广州,就是为了多挣点钱支援家里,可为什么公司通知我去上班却没有人告诉我?反而让她冒名顶替了我?”谈起四妹的举动,张莲的心里充满了委屈,在她看来,自己为家的付出并不比其他姐妹少,到最后却没有人愿意通知她,告诉她实情。
“这是亲情的背叛……”谈起知道真相后这两年来的生活,张莲的眼泪就止不住,“亲情竟然这么脆弱……”
“这个工作是我妈从矿上要来的,我妈没有工作,我们全家都饿的活不下去的时候矿上给的一个指标。写她的名字就是她的工作了吗?”张利说,姐姐张莲之所以选择外出打工,是因为张莲不愿意承担家庭责任,她是自己不愿意上班的。
“讨” 工作无结果 一个岗位有两个劳动关系认定?
2010年10月18日,张莲以书面形式向陕煤集团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董矿分公司提出申请,要求解决工作。然而公司却一直没有给她结果。
“这两年她们两姐妹的事都是在我们这里协调的,后来由于说不到一块,她们就一前一后申请的劳动仲裁,而澄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给出了两个劳动关系的认定,不是我们不解决张莲的工作,而是我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董矿分公司劳资科科长李文星告诉记者,在公司辞退张利,准备给张莲安排工作岗位时,张利也向澄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经过审理,该委认为董矿分公司与张利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现在这两个的案子都在法院,最近正在和当事人协商呢。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执行。”而对于当初张利是如何通过严格的人事核查制度,冒名顶替了张莲的工作岗位,李文星以“我当初不是具体经办人,不好说”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姐妹最终走上法庭 谁赢都会输掉亲情
“张莲申请的是确认劳动关系,计划经济子女顶替接班手续,是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裁决的。”澄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位姓杨的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开庭,当事人和董矿分公司主管领导都到庭,由于单位没有异议,事实也很清楚,所以下了裁决。
“张利在单位干了十几年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工作一个月以上就有事实劳动关系,张利与董矿分公司也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我们出具的裁决书。”杨书记说,作为仲裁委,他们的仲裁程序已经结束了,现在进入的法院司法程序。
“我们出具的裁决书肯定都是有法律依据,至于最后法院怎么判,那是法院的事情了。”杨书记说。
“如今事情已经是这样了,我只想找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张莲告诉记者,因为一份工作搞得亲情支离破碎并不是她的初衷,她只是希望能找出真相,维护自己的权益。
“她一天班没有上过。我当时上高三,重点班,如果不去矿上上班,要不都上大学了。但是现在是什么样?我上了11年班,现在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现在的境况,张利觉得自己同样也是受害者。(为保护当事人,张莲、张利均为化名)(记者 鄢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