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12·25”瞒报事故 4人被刑拘
今日(4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12·25”事故第二次媒体通气会,省政府安委办和临汾警方就该事故调查核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省政府安委办新闻发言人介绍,1月1日成立了省政府事故调查组,邀请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工作。
调查组重点开展以下五项工作:一是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二是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是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四是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五是对事故瞒报情况进行彻查。
调查组已经聘请有关专家,对现场进行了两次勘查,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正在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事故的瞒报情况进行重点调查,对事故的调查进展情况和人员核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关于伤亡人数,新闻发言人介绍,由于事故发生后该企业停工放假,现场作业的大部分工人已经返乡,核实工作需要一段时间。5名受伤人员正在治疗中,均无生命危险。
临汾警方介绍,事故发生后,中铁隧道集团公司经理部第六分部宋某、杨某、王某、黄某等4人蓄意对外封锁消息,隐瞒事故不报。为隐瞒事故真相,宋某等人决定将8具遇难尸体转移到事发地以外的殡仪馆火化处理,将5名受伤人员送到其他市县医院救治。当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出警时,拒不向出警民警提供真实情况。
临汾警方称,宋某等四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2013年1月1日,公安机关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宋某等4人刑事拘留。
目前,事故调查和侦查取证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山西日报记者 张敏 实习生 张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