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出纳挪用公款6.7万被判缓刑
2013年01月07日 11:01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为支持妻子做直销生意和偿还债务,共计挪用单位公款6.7万元。1月4日,记者从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获悉,凉州区西营镇中心卫生院原出纳李某犯挪用公款罪被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宣告缓刑3年。
现年31岁的李某2007年被凉州区民政局安置在凉州区卫生局工作。2007年末,李某被调任为武威市凉州区西营镇中心卫生院出纳。经查, 李某在担任武威市凉州区西营镇中心卫生院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67000元,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兰州晨报 记者 张永生)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