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纪委: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反腐倡廉
前日,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晓玲主持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务虚会。
王晓玲表示,2013年是全面推进廉洁广州建设的深化之年,建设廉洁广州要按照“一年起好步,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发展,四年树形象”的要求,力争到2015年,初步实现消极腐败现象明显减少,法规制度健全完善,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廉洁诚信观念深入人心,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有效提高,市民群众对廉洁广州建设成效满意度较大提升的工作目标。
王晓玲强调,廉洁广州建设要上台阶。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廉洁广州建设上台阶的“第一要务”。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这个大局和中心,突出抓好监督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推进重大项目安全顺利实施、促进重点企业健康发展、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二要坚持源头防腐、拓展领域。要更加重视制度建设、更加重视廉洁文化建设、更加重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更加重视社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
三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惩。要始终坚持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惩,做到凡是有群众举报的,都要及时受理;凡是有具体线索的,都要认真核查;凡是违反党纪国法的,都要严肃处理,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四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是廉洁广州建设上台阶的“基本立场”。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社保就业、公共教育、环境保护、文化体育、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公共安全(重点是食品药品安全)、公职服务(重点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10个领域,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强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廉洁化目标。
此外,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记者/黄伟 通讯员/穗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