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苯胺污染事故引发民间公益索赔 邯郸法院受理
1月7日,山西长治潞城市,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发生苯胺泄露事故已进入第8天。在苯胺泄露的源头、中途黄牛蹄截留水库等地,天脊煤化工方面派出的工作人员正在清除污染物、投放活性炭,以降低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图为天脊煤化的工作人员正在清理源头。中新社发 张云 摄
视频:山西苯胺泄漏事故:水样中查出挥发酚超标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邯郸1月9日电 (马继前)河北省邯郸市冬泳协会9日举行媒体通气会称,该协会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起诉山西苯胺泄漏企业天脊煤化工集团,索赔2000万元人民币。这是“12.31泄漏事件”以来首起民间公益索赔。
河北升阳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据该所律师孙广林介绍,邯郸市冬泳协会具有国家颁发民间组织许可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依据2013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符合提起公益诉讼主体要求。
孙广林说,依据与原告邯郸市冬泳协会商定,索赔金额定为2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赔偿邯郸市民精神损失费,另1000万元用于赔偿邯郸市政府处置水危机所花费用,如胜诉上述钱款均直接划入国库。
邯郸市冬泳协会会长石文胜表示,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苯胺泄漏事故,给下游民众生活造成巨大影响,且事故发生5日后才通报,人为加大了灾难程度。邯郸冬泳人提倡崇尚自然,重视环保,此次污染水源正好是邯郸冬泳爱好者经常活动的漳河流域,因此该协会会员讨论决定,替邯郸市民和政府打这场公益官司。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正式受理了该市冬泳协会诉状。该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姜双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法院会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原告是否立案审理。
邯郸市民殷清利9日也以个人身份向该市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赔偿因污染造成的个人损失2013.15元。
2012年12月31日,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境内的山西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团苯胺罐区因输送软管破裂发生苯胺泄露,污染物流入浊漳河,进而排入下游河北邯郸、河南安阳境内。1月5日,邯郸市决定停止从岳城水库供水,改为全部由羊角铺地下水源地供水,由于单水源供水管网压力较低,一时间造成这座拥有超百万人口的特大城市主城区大面积停水,后经检测水质合格后基本恢复供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