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模仿电视节目 飞车抢夺获刑两年
2013年01月11日 09:24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在电视上看到飞车夺包的剧情,立即现学现用,公然抢夺年轻女性。1月10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吉安市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刘新某有期徒刑两年。
一个偶然的机会,被告人刘新某在电视剧中看到有“飞车党”抢包的剧情,大受“启发”,立马活学活用,屡试不爽。自2012年8月至2012年11月期间,被告人骑摩托车仿效电视剧中“飞车党”作案经过,专挑年轻女性下手,采取趁人不备,公然夺取挎包的手段,抢夺作案7起,抢得财物价值人民币3893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新某驾驶机动车乘人不备,多次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鉴于被告人刘新某归案后态度较好,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情,并自愿认罪,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徐建国 周军军 记者 朱超)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