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派出所所长充当黑社会“保护伞” 获刑5年
中新网广州1月15日电 (奚婉婷 黄华妍)随着以黄建堂为首的广州市近年来最大黑社会团伙锒铛入狱,其背后的“保护伞”——原广州从化市派出所所长邝伟强的命运亦备受关注。记者15日从广州市黄埔区法院证实,邝伟强犯受贿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5月至2012年8月,邝伟强任广州从化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所长,在负责办理辖区内刑事案件及治案案件期间,存在徇私枉法及收受他人贿赂的犯罪事实。
其中,邝伟强在2010年明知以黄建堂为首的黑社会团伙开设赌场及聚众赌博,依法应予以立案查处的情况下,由于其先后收受了黄建堂贿送的3万元港币,遂不采取任何应有的执法措施,放任黄建堂的违法行为,致使黄建堂等人长时间危害社会而未受追诉。
2012年3月初,邝伟强在其辖区内的新JJ俱乐部抓获了吸食“K粉”的徐兆辉、李俊国、欧阳树华、邱铭辉等四人。随后,广州从化市江浦街凤院村书记欧阳健良给邝伟强“打招呼”,希望对被抓获的前述四人从轻处罚。邝伟强遂对前述四人作出每人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后,欧阳健良为表感谢,送给被告人邝伟强2万元人民币。
法院另查明,2012年8月31日,邝伟强到广州从化市检察院接受调查时,如实供述了自已的犯罪行为,并退缴了全部赃款及违法所得共计20万元人民币。
法院遂判处邝伟强领刑5年,没收财产1万元人民币,并扣押邝伟强所退赃款6.5万元人民币,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