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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长不抽烟不喝酒 敛财有方受贿百万获刑10年

2013年01月17日 09:11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监狱长不抽烟不喝酒敛财有方受贿百万获刑10年
刘宝昌案的案卷。

  新年伊始,辽宁省检察院组织编撰的廉政警示教育读本《以人为鉴明得失》付梓了。这本小册子从近几年检察机关查办的数十起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例中精选出5件,很有代表性,取名“以人为鉴明得失”,是期望担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职责的干警们能从中得到启示。近日,该读本下发到辽宁省丹东市监狱,管教干警人手一本。翻开书页,他们都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刘宝昌。

  2012年10月26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对丹东市监狱原监狱长刘宝昌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刘宝昌收受他人贿赂109.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刘宝昌表示服判,不上诉。

  案发前,如果说刘宝昌是个贪官,恐怕谁都不会相信。这位监狱长一不抽烟,二不喝酒,开一辆老旧二手车上下班,衣着朴素,生活简单。他也曾多次拒礼拒贿,多次立功受奖。然而,“清官”的另一面,掀出来是令人咋舌的。

  思想蜕变

  各方赞誉并没有让刘宝昌感到很光彩。相反,他觉得自己付出多而收获少,这辈子过得很亏

  1952年10月,刘宝昌出生在黑龙江省讷河县一个普通工人家庭。10岁时,他的父亲上山伐木被砸成重伤,第二年就病故了。弥留之际,父亲紧握两个儿子的手说“好好做人”。刘宝昌的母亲是制鞋厂的普通工人,在困苦中抚养儿子长大。1968年,刘宝昌参军入伍,转业后当了工人。他聪明能干,很快被招入讷河县公安局工作。1979年,27岁的刘宝昌调任丹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2000年,刘宝昌就任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局长。

  2004年8月,市委组织部一纸调令,将刘宝昌提拔到丹东市监狱任监狱长。当时的丹东市监狱困难重重,账户上仅有1800元可用资金,外债却有1000多万元。上级领导对刘宝昌寄予厚望,希望他能改变监狱的落后面貌。

  任职的最初几年,刘宝昌不顾身患糖尿病和心脏病,一心扑在工作上,丹东市监狱很快发生了巨大变化:监舍完成全面改造,所有在押人员都告别大通铺,睡上了单人床;安装了最先进的数字化监控设施;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的综合性教学楼落成;1000多万元外债全部还清。刘宝昌个人两次被记三等功,一次被记二等功,多次获评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各方赞誉,并没有让刘宝昌感到很光彩。相反,他觉得自己风里来雨里去,对工作付出太多,收获却太少,这辈子过得很亏。正是这种思想,给他增添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压力。看穿了刘宝昌的心思,家人和朋友也劝他别太“亏待”自己,“你都50多岁了,还能再干几年?别忘了人走茶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刘宝昌的心震颤了,他决定改弦更张,多为自己考虑考虑。

  刘宝昌并不缺钱,妻子有退休金,两个女儿都成了家,女婿们经商做买卖,生活宽裕。然而,贪欲的大门一旦开启就再难关闭。从收受第一笔贿赂开始,刘宝昌无可挽回地蜕变了。

  敛财有方

  田某两次行贿共30万元,其夫许清林得以监外住院治疗,并于2009年8月假释出狱

  减刑、假释作为重要的刑罚变更制度,对激励罪犯改造、维护监管秩序、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可在刘宝昌眼里,二者都是重要的敛财工具。他通过向主管监狱长、刑罚科打招呼,授意或默许经办人员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造假,并在明知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批准监外执行、假释,12次收受贿赂共计81万元。“所有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都要经过刘宝昌同意,他说了就算。他决定的事,开会讨论只是走个形式。”丹东市监狱一位领导如是说。

  许清林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8年5月转入丹东市监狱服刑。2008年6月的一天,许清林的妻子田某经人介绍找到刘宝昌,“我家老许身体不好,多年的高血压,您能不能给安排一下,让他去医院看看病?”“情况我都知道了,符合条件的话就按规定办理。”刘宝昌打着官腔。两人闲聊了几句,刘宝昌说:“我小女儿是音乐老师,在大连办了个钢琴班,租教室花了不少钱,大连的物价水平可比咱们这儿高多了。”

  田某听懂了刘宝昌的话外音。第二天,她取出10万元钱,打电话给刘宝昌,“我想找嫂子有点事,怎么联系她?”刘宝昌心知肚明,告知妻子陈某的手机号码。当晚,田某与陈某相约见面,将一袋子现金交给陈某。于是,在刘宝昌的安排下,许清林很快被送到丹东市某医院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上级部门要求监狱清理监外住院人员,不符合条件的要一律收监。田某着急了,又找到刘宝昌:“我家老许病情刚有好转,可不能前功尽弃啊,您一定得想想办法。”“上级要求咱们必须执行,不过你家老许住院时间不长,平时表现也不错,情况倒是可以考虑。”当晚,田某又约陈某,送了20万元,许清林收监执行一事就此不了了之。

  后来,许清林又不满足于住院,想办假释,刘宝昌也开了绿灯。于是,在有刘宝昌签字的《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出现这样一段话:“许清林入监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对社会、对家庭带来的危害,决定用劳动的汗水洗刷自己的灵魂,用优异的改造成绩回报政府的挽救之恩。”2009年8月,许清林走出监狱大门,随后四处“鸣冤”,多次越级上访。

  工程致富

  刘宝昌拿了5万元贿赂中的2万元,就成了工作总结里的“拒贿3万元”

  “一家公司承揽了监狱的工程,施工结束后,公司经理赵某为表示感谢,送给我3万元好处费,被我谢绝了。我严肃地告诉他,我们是业务上的合作伙伴,绝不是金钱上的酒肉朋友。”2009年底,刘宝昌在工作总结里这样写道。

  实情如何呢?

  2008年11月,丹东市监狱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对安装监控系统公开招标,丹东市同兴科工贸有限公司中标。然而,监狱方却迟迟不签订施工协议,刘宝昌还放出风来说要废标重招。该公司经理赵杰咽不下这口气,直接打电话找刘宝昌。刘宝昌告诉赵杰,市里有规划,监狱马上要搬迁,所以工程先搁置了。赵杰不甘心,到处打听,发现市里根本没有监狱要搬迁的说法。无奈之下,赵杰通过朋友与刘宝昌的老部下、临江派出所所长丁建军“结交”。丁建军与刘宝昌关系密切,他带着赵杰来到刘宝昌的办公室,替赵杰说了不少好话。不久,刘宝昌告诉赵杰:“监狱搬迁的事取消了,你抓紧过来干吧。”

  工程进展顺利,监狱方将工程款支付给同兴公司。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赵杰送给刘宝昌5捆钱,“快过年了,这5万元是我一点心意。”刘宝昌连说不用,赵杰坚持要给。推让一番后,刘宝昌拿了两捆,即2万元。这就是“拒贿3万元”的来历。

  到了2011年5月,刘宝昌又打电话给赵杰,“我女儿河畔花园的房子要装修,你有没有这方面的熟人,帮我介绍一下。”赵杰不敢怠慢,马上联系美林装修公司经理李伟,带着设计人员和工人赶到刘宝昌女儿的家。刘宝昌对装修提了些要求,第二天就开工了。两个月后,装修结束。李伟列了张单子,结算费用近4万元。刘宝昌脸色有点难看,跟赵杰说装修价格有点高,请他帮着讲讲价。赵杰心领神会,直接告诉刘宝昌“你别管了”。后来,赵杰付给李伟3.5万元。

  案发后,刘宝昌告诉办案人员:“赵杰之所以给我2万元钱,又帮我付装修费,是因为我是监狱一把手,经我同意他才得到工程,也是经我决定他才顺利拿到工程款,他是想感谢我。”据了解,赵杰不是个案,刘宝昌收受多家施工单位贿赂共16.8万元。

  任人唯“钱”

  刘宝昌视监狱几百名干部为自己的“致富”棋子,任职期间多次进行大面积人事调整

  监狱有多少监区,多少科所队室,多少正、副岗位,什么时候适宜进行人事调整,刘宝昌都了如指掌。他视监狱几百名干部为自己的“致富”棋子。在任职监狱长的7年多时间里,刘宝昌多次对监狱进行大面积人事调整,并因任人唯“钱”,得了一个“铁血监狱长”的“美誉”。

  2007年4月,丹东市监狱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动员大会上,刘宝昌说:“这次竞争上岗要严格遵循市委组织部文件,实行阳光操作,严守组织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开完会,副监区长孙万山走进刘宝昌的办公室,他最近遇到了麻烦。一周前,丹东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的检查组随机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机关作风进行了“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暗访。孙万山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被检查组发现,受到市纪委通报批评。“听了您的动员报告我挺受鼓舞的,这次竞聘我也想试试。”孙万山说。“这是好事啊,党委希望大家多参与。”刘宝昌回答。“您看,我玩游戏的事影响很不好,这次竞聘监区长还请您多费心。”“过去的事就过去吧。党委这边没啥问题,你去做做群众工作。”

  刘宝昌说到做到,监狱党委会上,他力排众议,坚持让孙万山当监区长。就这样,孙万山成了这次竞争上岗的一匹“黑马”。按照规定,干部提拔后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要进行转正民主测评。一年后,孙万山因口碑太差没有通过民主测评,无法转正。2008年4月的一天,他找到刘宝昌,“感谢领导提携,转正的事还请您多做工作。这是我一点心意,请收下。”说着,他把一个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递给刘宝昌,刘宝昌稍作推辞就收下了。随后,刘宝昌多次找市人事局、司法局领导沟通、协调,组织部门最终同意对孙万山的试用期延长半年。半年过去,又一次民主测评,孙万山还是没通过。刘宝昌得知结果,摇了摇头,深深叹了口气:“这个孙万山,太不争气了!”

  孙万山也并非个案,检察机关查明,刘宝昌先后8次收受下属贿赂共11.5万元。

  痛失自由

  “我多想时光倒流,哪怕回到艰苦年代,粗茶淡饭也好。但这只能在梦里实现了”

  2012年4月20日,丹东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就刘宝昌涉嫌经济犯罪问题找其谈话,刘宝昌主动交代了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的犯罪事实。4月27日,案件移交检察机关,丹东市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

  2012年9月29日,丹东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宝昌受贿案。丹东市纪委、丹东市司法局、丹东市监狱的工作人员及刘宝昌家属等60余人参加了旁听。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1年,刘宝昌在任丹东市监狱监狱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监区安排、监外住院治疗、保外就医、假释、工程发包、干部竞聘等方面的利益,先后收受23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9.3万元。

  在最后陈述阶段,刘宝昌说:“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我认罪、悔罪。感谢公诉机关对我参加工作以来好的方面的评价,我很感动。每次收钱,我都以家人的名义存起来,直到案发时,所有的钱都没动过,分文不少地交了出来。钱,没有带给我幸福,只是让我心虚失眠、受惊吓,现在又带走我的自由。我多想时光倒流,哪怕回到艰苦年代,粗茶淡饭也好。但这只能在梦里实现了。”

  据丹东市司法局一位领导介绍,刘宝昌是个很霸道的人,从来说一不二,把权力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名义上分管各项工作的副监狱长并无实权。办理该案的检察官总结说:“刘宝昌受贿犯罪体现在‘刑罚执行腐败、人事腐败、基建腐败’三个方面。由于缺乏最基本的党性原则,在监督失灵的情况下,刘宝昌凭借‘一锤定音’的个人霸气提供了一种反面价值导向,造成监狱内部大面积腐烂。震惊辽宁司法界的丹东市监狱窝案从监狱长到监区长、狱政科长,共有6人被查处。他对监狱的伤害是深层的。”

  案后说法

  据辽宁省社科院一位研究人员介绍,“双面人”既是社会现象,也是一种心理学现象,即公开场合是一种人,暗地里又是一种人,台上台下两个面孔,人前人后两种表现,所谓大奸似忠者,便是如此。刘宝昌自奉甚俭,也经常在公开场合要求下属廉洁自律,暗中却早已对金钱的诱惑放弃了抵抗。他并不追求生活享受,其堕落是从心理失衡开始的,看到社会上一些有钱人过着挥金如土的日子,自己身居高位,得到的实惠却远远不如,就起了贪婪之心。欲壑难填成就了他的“双面人生”。康振兴 姜潇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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