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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走丈夫凭材料可离婚

2013年01月17日 14:52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市民白先生:

  我朋友结婚3年后因感情不和,其妻子出走近7年至今音讯全无,我朋友想离婚,可结婚证一直由出走的妻子保管。不知我朋友该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

  可先去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再到街道办或居委会开具证明女方已出走七八年并下落不明的证明,再加以一些证人证言等辅助证明和一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凭上述各种证明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等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下来后即可。(记者 杨永刚)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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