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90后少年为“哥们义气”抢劫瘫痪毒贩均获刑
中新网重庆1月18日电 (王钰元 刘相琳)两名90后少年为替朋友“出气”抢劫瘫痪毒贩,抢走300余元现金及约2克冰毒双双领刑。记者18日从重庆巫山县法院获悉,被告人饶小明(化名)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李小林(化名)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20日,李磊(另案处理)告诉平日里与其关系较好的饶小明(1994年出生)、李小林(1996年出生)、龚镇(化名,另案处理),称其与巫山县庙宇镇毒贩陈某苏(化名)发生矛盾。为替朋友“出气”,李小林、饶小明和龚镇答应按李磊要求至陈某苏家中抢毒品。当日21时许,李小林、饶小明和龚镇来到陈某苏家门外,见其家中有人便离开。片刻后,3人再次返回陈某苏家,见大门紧锁,便用铁锤砸门锁强行将门打开,李小林、饶小明进入屋内,由龚镇负责在门外“望风”。因陈某苏瘫痪在床无法反抗,李小林、饶小明从陈某苏枕头里抢走300余元现金及约2克冰毒,逃离现场后将毒品和现金交给李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小林、饶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方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由于李小林、饶小明作案时均未满18周岁,且系受他人指使参与,认罪态度好,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