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民工廊坊讨薪 法院正审查其司法救助申请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罗志兴等113名四川籍农民工2010年就在河北廊坊市晓廊坊工地打工,被拖欠工资近400万,多方调解无果。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受理他们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昨天赶到廊坊长阳区法院立案,目前法院正在审查他们要求免交或缓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申请。
“晓廊坊”项目由荣盛房地产开发,2010年荣盛公司将建筑施工工程承包给河北中瑞集团,中瑞又通过挂靠企业将11#、12#、13#楼主体结构分包给包工头周忠诚,因工程款决算发生分歧,113名农民工至今没拿到部分劳务费。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决定帮农民工将包工头和中瑞公司一并起诉到法院,下午两点记者拨通了法律援助律师时福茂的电话,他说刚刚赶到法院。
时福茂:我在廊坊广阳区法院门口,今天上午法院立案庭给我们打电话,通知我们同意立案,但是让我们来办立案手续。我们来了以后,他们让我们交诉讼费,因为我们事先已经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他说要请示领导,现在正在跟领导沟通,因为这一百多个农民工,涉及标的四百万,如果交诉讼费要五六万。很多农民工拿不了,一些也不在现场,我们也没办法替他垫交这么高的诉讼费。
记者:你们可以不交诉讼费,这个法律有规定吗?
时福茂:法律规定,对弱势群体,因为经济困难,支付不起这种诉讼费的,可以申请免交和缓交。而对于农民工讨薪的案子,也可以申请缓交免交。2005年,最高法和司法部也下文,如果法律援助机构正在提供法律援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审查贫困证明,直接提供司法救助。
时福茂告诉记者,近年来他们每年都要受理900多个案件,为2000多人次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其中不乏有恶意欠薪现象,但即使恶意欠薪入刑以来,也极少有被追究的。
时福茂:这么长时间以来,北京市还没有一起这种判例,很多地方只有第一例,没有相应具体的落实,不应该把这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修正案作为一个休眠条款。
2011年11月,最高法出台"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正式稿有望近期发布。(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