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妨碍违建清拆持刀刺伤两人获刑一年
2013年01月25日 10:1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妨碍违建清拆 持刀刺伤两人
阜沙一男子获刑一年
持刀威胁执法人员妨碍公务,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山阜沙一男子以妨碍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欧某堂,男,1982年6月出生于广东省中山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2012年7月19日晚8时许,被告人欧某堂伙同欧某添、冯某娣、马某芬密谋妨碍中山市阜沙镇政府强制清拆其违法建筑。
次日上午7时许,中山市阜沙镇政府组织联合执法队对阜沙镇欧某堂所修建的违法建筑强制清拆时,被告人欧某堂持刀威胁执法人员,致强制清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上午8时许,公安人员对被告人欧某堂实施抓捕时,遭到其反抗,致使公安人员李某明、邓某坤受伤。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明的右肘部及左前臂皮下出血面积累计达105.89cm2,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害人邓某坤的左胫前侧表皮剥脱面积为0.52cm2,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随后欧某堂被警方控制。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欧某堂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欧某堂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欧某堂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收缴作案刀具2把。 (记者/郑平 通讯员/李世寅)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