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坚持为民司法保障民生民利
经过法官们的多方奔走,在2013年新年即将到来之际,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终于为196名破产企业职工追回欠薪69万元,及时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确保他们今年能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当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在广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通过这个例子谈到各级法院如何坚持为民司法、保障民生民利时,赢得了代表们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为民司法”不是一个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司法实践。广西各级法院坚持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不断加大维护民生力度,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5年来,广西各级法院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对民生案件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共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生案件324884件,有力维护了涉诉农民工等到弱势群体的合未能权益。
同时,各级法院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广西有财产可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在全国排名第二。5年来,广西各级法院共执结案件191974件,执结金额523.60亿元,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有力推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现在,广西各地不断提高自动履行率,未执结案件连年下降,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便民利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制订了40条司法便民措施,全区法院全部建成了规范统一的诉讼服务中心,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各级法院还力推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在广西偏远乡镇恢复、新建人民法庭36个,开设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圩日法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罗殿龙说,为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各级法院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5年来共减、缓、免困难当事人诉讼费1.04亿元;同时,还设立刑事被害人、涉诉信访人救助资金,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情。(记者庞革平)
专题:聚焦2013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