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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内鬼私售建房许可证 拆迁户骗千万补偿款

2013年01月29日 07:4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泰兴市济川街道办济川南路东侧地块拆迁项目中,20多个拆迁户通过买卖伪造的《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将名下没有合法手续的自建房屋“转正”,骗取拆迁补偿款。最多的一名拆迁户拿着《许可证》骗取了235.2万元的巨额补偿。而涉案的一名建设局的工作人员,竟将最初4000元一本《许可证》的价格逐步抬高到了10万元一本。截止到1月28日,泰兴市公安局侦办的拆迁诈骗案专案组的账户上总金额已达到1000万元。据警方透露,目前泰兴警方已依法对涉案的原十里甸乡村建科以及泰兴市建设局两名涉案工作人员执行逮捕,另有19名涉案人员因自首、主动退回赃款等行为被取保候审。

  A 有人举报

  拆迁户涉嫌伪造《许可证》骗取40万补偿款

  事情得从2011年10月份说起。一天,泰兴市济川街道办济川南路东侧地块拆迁项目部一位负责人来到该市公安局报案,举报拆迁户张飞涉嫌使用假《许可证》骗取了40多万拆迁补偿款。

  按规定,农村建房要有《江苏省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下称《许可证》),拆迁时也要凭这个证件获得补偿。可以说,谁手里的《许可证》多,拆迁时谁获得的补偿款就多。

  这名负责人告诉民警,早在2000年三四月份,原十里甸乡一部分并入姚王镇,一部分并入现在的济川街道办,目前拆迁的正是并入的地块。去年7月,工作人员逐户上门开展拆迁动员和实地丈量,张飞并没出示过《许可证》,到10月准备签《拆迁补偿协议书》时,却拿出了《许可证》,这一点他的印象很深——张飞到拆迁项目部签协议,是从摩托车后备箱拿出的《许可证》,崭新的,落款时间为“1999年12月9日”。这名负责人觉得非常可疑,却说不出什么名堂来,只有报警求助。

  据介绍,《许可证》是农村建房时最重要的一个条件,上面载有所建房屋面积、建筑时间、房屋结构等内容。农民不管建了多少套房子,面积有多大,只有获得《许可证》这些房子才被承认合法,在拆迁时才能按合法房屋性质,根据面积、结构等因素跟拆迁项目部商谈,经拆迁项目部现场确认后,定下补偿额度;否则,只能获得一点象征性的安慰补偿。该案中,当地一些农民建房之初并未获得相应的《许可证》,但拆迁前通过各种途径为房子搞《许可证》,填上所建面积、建筑时间、结构等内容,给房子披上合法外衣,就可以获得高额补偿。

  B 警方侦查

  《许可证》和盖章都是真的,调查陷入僵局

  由于当时拆迁正处关键期,为慎重起见,公安机关并没立即立案,而是展开秘密调查。民警首先带着拆迁户张飞曾经用过的这本《许可证》去了权威机构,对书写时间进行鉴定。结果表明,《许可证》上的字迹是落款日期之后写的。然而,进一步鉴定表明,证是由江苏省建设厅统一制发的,加盖的“十里甸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也是真的。民警认为,仅凭书写日期晚于落款时间这一个证据就认定这本《许可证》是假的或伪造的,的确有些勉强,很难做出准确定性。

  但随后的调查似乎解开了困惑。民警获悉,原十里甸乡与其他乡镇合并时,原乡村建科科长已经去世,合并后部分档案资料一时无法查找。同时,确有部分群众在区划调整前的一段时间办了《许可证》。综合上述情况,民警觉得如果要认定张飞提供的《许可证》造假的证据不充分,由此也就很难认定张飞诈骗拆迁款的行为。

  事情因此被暂时搁置了。

  C 出现转机

  又冒出10多本连号的《许可证》

  泰兴警方的调查在搁置后时断时续,直到去年9月迎来转机。这天,此前举报的拆迁项目部负责人再次来到公安机关,并带来10多本《许可证》。他告诉民警,拆迁户已经凭着这些证件从项目部领走500多万元的拆迁款。

  民警将这些证件全都摆到一起,很快发现疑点:10多本证都是崭新的,印刷编号也是连号的,但编号靠前的,落款时间都靠后;编号靠后的,落款时间却靠前。从字迹上看,这些证上有两种字迹,后经过鉴定,两种字迹分别属于两个人,其中一些证件上的字迹有明显的伪装痕迹。

  谁会有这么多连号的许可证?可能性只有一个——区划调整时,有人将整本加盖公章的空白《许可证》拿走了。那又是谁能拿走空白的《许可证》?原来的村建科长已经去世,无法查询,难道是村建科的工作人员?

  民警根据此前11月的零星调查,发现一个女子可疑,但缺乏足够证据,一直没与她正面接触。这名女子就是原村建科工作人员张花,区划调整后她在家待业。

  综合大量前期秘密调查的情况后,去年11月20日,泰兴市公安局正式立案,将张飞作为突破口,对他公开传唤,重点是查清他所持的《许可证》的来源。张飞交代,得知房屋将被拆迁,为获得更多补偿款,他找到张花的父亲,请张花填了一张空白的《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并拿这本《许可证》到拆迁项目部领了41万元补偿款。

  民警立即将张花及其父亲控制。二人交代,区划调整后,在村建科工作的张花曾将一本盖公章的《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带回家。这次拆迁过程中,先后为别人填写过七张空白的《许可证》,最多的一名拆迁户拿《许可证》骗了235.2万元的巨额补偿。

  张飞、张花及其父亲因伪造《许可证》骗取拆迁款被查办的消息,像一阵风似的在已领取拆迁补偿款的拆迁户中传开,几天内曾用这些证件骗过拆迁补偿的多名拆迁户主动投案自首。

  D 案中有案

  建设局有“内鬼”,一本证卖10万

  张花及其父亲的落网并不意味着事情的结束。专案组对10多本《许可证》进行逐一鉴定后发现,有一本署名李刚的编号与其他《许可证》不连号,加盖的公章也是伪造的。李刚投案后交代,他是在浴室遇到了一个熟人,是请他帮着办的。

  民警对李刚的交代持怀疑态度。追问之下,李刚不得不交代,他是请泰兴市建设局的李风办的《许可证》。当时,他是以每本4000元的价格共为自己和亲戚办了3本。

  去年11月27日,民警将李风请到公安机关。据李风交代,他当时在建设局的执法大队上班,利用职务之便,以练习书法为名,拿了一些空白的《许可证》,李刚找到他要求办证时,他又找人私刻了两枚公章,以每本4000元的价格卖给李刚。事后,李刚多次介绍别人跟他认识,请他帮别人办《许可证》。

  看到《许可证》身上潜藏的巨大利益,李风将原先4000元一本的价格逐步抬高到10万元一本,非法获利共计18.95万元。由于李风的帮忙,多名拆迁户获得巨额拆迁补偿款,最多的一次性领取184万元。但李风没想到的是,充当介绍人的李刚也利用他非法获取16万元。

  目前,泰兴警方已依法对涉案的2名主要嫌犯执行逮捕,另有19名涉案人员被取保候审。

  办案民警说,拆迁过程中,拆迁户为获取最大利益无可厚非,但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向拆迁部门、单位提出合情合理的诉求,并尽可能提供有效、合法的证据。该案的嫌犯使用私藏的空白《许可证》获取巨额利益,其行为已确犯刑法。

  该案也提醒相关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堵塞住管理上的漏洞,防止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通讯员 陆裕顺 姚冬冬 记者 于英杰)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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