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司法借力大案净化社会环境 多渠道缉拿贪官

2013年01月29日 09:0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2012年司法机关深度介入足坛反腐 多渠道缉拿外逃贪官 积极回应吴英案

  司法借力影响性案件净化社会环境

  杨一民双眼里流出懊悔的泪水;赖昌星那张面无表情的脸;还有吴英眼神中那种对生的渴望……

  2012年,《法制日报》记者见证了系列大案要案背后的故事,这些案件揭示出中国法治的巨大进步,也折射出法治和社会改革的空间。

  司法助中国足坛回正轨

  2012年,随着由公安部牵头的足坛反赌风暴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公众从中清晰地读出:这次反赌球来真格的了。

  “司法介入是打击赌球的关键。”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员裴洋表示。

  在公安机关两年多足坛反腐扫黑行动中,足球假赌黑案涉及面之广、范围之大、情节之严重,一再打破人们心中的底线。贪官、黑哨、奸商……这是一起从上至下,几乎涉及足球每个层面的腐败案件。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李希慧曾表示,司法介入赌球事件不在于其本身有多难,而在于司法机关有没有决心对赌球案件提起刑事诉讼。

  经过漫长的等待,2012年2月16日一大早,辽宁省丹东市球迷协会秘书长杨传军就来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这一天,“中国足球腐败案”宣判。

  “上世纪90年代去沈阳看海狮队比赛,在赛场里面对面见过陆俊。对他印象不错,金哨么!吹罚挺有水平。这么高水平的裁判,中国没几个,哪知道幕后还有那么多黑色交易。”杨传军毫不讳言,就是冲着“金哨”陆俊来的。

  陆俊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在随后的日子里,谢亚龙、南勇、杨一民等一批“足球大佬”相继获刑。

  司法终于使中国足坛重回正轨。

  一波三折赖昌星终获刑

  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不只是在中国足坛刮起。

  2012年5月18日,厦门远华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1999年,厦门远华案案发,赖昌星出逃加拿大。在这之后的13年间,从赖昌星妄图滞留国外的“难民”申请被驳回,到加方两次作出“遣返无风险”评估结论,赖昌星的追逃遣返工作一波三折,但中国司法机关维护法律尊严的信念从未改变。

  “赖昌星遣返受审,再次严正地向世人昭示,我国政府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决心坚定不移,无论犯罪分子气焰多么嚣张、手段多么狡猾,只要在中国领土内犯罪,最终都难逃法律制裁。”参与多起境外追逃案件的司法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处长张晓鸣说。

  事实上,2012年,我国与相关国家在打击严重跨国刑事犯罪、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开展了一次又一次成功的国际合作。

  中国司法部门与韩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成功抓获特大跨国贩毒外逃主犯崔永森,并将其押解回中国;中国警方与多国警方联手摧毁淫秽网站、诈骗集团……面对中外在法律制度、价值观念上的不同,中国司法机关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灵活运用引渡、遣返、境外追诉、劝返等多种司法手段,借助各国之力联合缉拿远遁海外的贪腐官员,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在全球范围内编织起一张追逃天网。

  “尽管面临一些困难,但这项工作必须继续做,而且要做得更好,不能让犯罪分子感觉逃出去就是天堂。”司法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司长郭建安表示。

  吴英案收官彰显司法理性

  在2012年的重大案件中,吴英案堪称由普通案件演变为法治事件的典范。

  吴英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

  2009年12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2年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英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其争论由法庭内迅速扩张到法学界、社会层面,其借资行为是否为“集资诈骗”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引发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等一系列问题的深刻讨论。

  “最高法对此案将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审慎处理好该案。”2012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吴英案作出回应。

  “最高法在依法复核审理过程中将依照法定程序,认真核实犯罪事实和证据,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审慎处理好该案。”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

  2012年4月20日,最高法经复核后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裁定发回重审。

  社会普遍认为,对吴英案裁定不核准死刑,不仅是对社情民意的诚恳回应,更是司法理性的彰显。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良彪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最高法作出的这个决定,符合民众预期。

  2012年5月21日,浙江高院经重新审理,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至此,历时5年之久的吴英案尘埃落定。

  其实,2012年,留在人们印象中的还有周克华案、聂磊案……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着耐人寻味的故事,都有一双双渴求公平正义的眼睛。

  以司法的名义净化社会环境,任重而道远。(记者赵阳 见习记者蒋皓)

【编辑:张志刚】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