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长挪用300万公款放高利贷被捕
2013年01月31日 08:49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江西修水县一局长为了谋取私利铤而走险,伙同他人挪用下属单位300万元,从事营利活动。1月30日,大江网记者从九江市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樊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批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樊某系修水县某局局长,该局下辖园浔建材公司,因为收取投资商的保证金,账户现金盈余较多。徐某作为某国有商业银行修水支行行长,对此颇知情,并向樊某提议放贷,时间短,风险小的情况下可以收取利息,樊某未表态。
2011年8月间,徐某电询樊某是否可以借款300万给某商人用于资金周转,樊某当即表示同意,并指示该局财务人员卢某经办。转账过程中,徐某让卢某开办个人账户走账以掩人耳目,并谈妥月息三分。
随后,卢某将园浔建材公司账上的300万元转给徐某。徐某再转给某房地产开发商宋某,并约定月息四分。一个月后,徐某将300万本金连同利息10万元转回园浔建材公司。樊某得到该笔10万元后,将其中的7万元,与单位的戴某、卢某等人进行瓜分。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鲍观升 张志超 记者 朱超)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