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资谈不拢男子砍死卖淫女 逃亡13年被判死刑
2013年01月31日 13:38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因嫖资谈不拢 男子砍死卖淫女 王乃玲 图
13年前,因为二三十元的嫖资纠纷,嫖客洪某恼羞成怒将卖淫女杀死,之后“隐姓埋名”开始逃亡之路。13年间,他以捕鱼为生,过着昼伏夜出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不敢跟家人联系,甚至连亲哥哥去世以及老母亲病危也不敢露面。2011年6月他被厦门警方抓获。
昨天,洪某被执行死刑。
据洪某交代,1998年5月17日晚上8点多,他在思明区电影院录像厅看录像片后,有一名年约30岁的外地女子过来搭讪,问要不要嫖娼?当时卖淫女说要30元。第二天,洪某再次找到该女子,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卖淫女说,因为“时间长,所以要50元”。洪某不同意,双方因此事起了纠纷。在争执当中,洪某用菜刀砍了卖淫女11刀致其死亡。
之后,洪某在厦门隐姓埋名,2011年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洪某因琐事与卖淫女发生纠纷,竟持菜刀多次砍打被害人头颈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洪某之前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判处洪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海西晨报 记者 倪立婧)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