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监守自盗非法采伐楠木古树 获刑3年罚5000元
中新网重庆1月31日电(余陈洋 张佳雯)男子监守自盗,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楠木古树,被政府部门阻止后仍继续砍伐。记者31日从重庆南川区法院获悉,该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明,张某与南川区某村两名村民约定,以1万元价格购买其管护的一棵楠木古树。2011年8月的一天,张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携带电锯、油锯等工具砍伐该楠木树,砍树持续至当17时许。当地乡政府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予以制止,明确告知该楠木树系古树不能砍伐,且将现场采伐工具全部没收,张某等人趁乱离开了砍树现场。当晚22时许,张某再次来到现场安排工人使用油锯继续砍树,将楠木树砍倒后离开现场。
经鉴定,楠木树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发后张某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但犯罪后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