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踹倒他人致其被车轧死 被以故意伤害罪公诉
2013年02月01日 10:2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毕某骑电动车与驾摩托车逆行的杨某在路上发生矛盾后,一脚将对方踢倒在地,导致对方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轧死,近日毕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诉到市二中院。
毕某是北京一家商贸有限公司研发部的设计师。据指控,2012年8月31日20时许,毕某在朝阳区京哈高速出京方向陶庄路指示牌处辅路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与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逆向行驶的杨某因故相互不满,当杨某驾驶摩托车调头驶近时,毕某随即用脚踢踹杨某身体,致其倒在机动车道上,并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碾轧头部致死。
公诉机关认为,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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