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案获评全国2012年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中新网昆明2月1日电 (记者 刘云)记者1日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2011年10月5日,以糯康为首的犯罪集团一手制造了湄公河“10·5”惨案,9月20日至22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面对公诉机关出具的大量证据,当庭认罪。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訚柏表示,中院一审依法判处糥康等4名被告人死刑,云南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彰显了对中国主权与尊严的维护,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合法权益坚决予以保护的庄严承诺。
案件审理中,对外国人出庭作证、证人保护、国外警务人员收集的证据的转化运用、同声传译与现场翻译相结合模式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审判公开原则,向世界充分展示了中国作为法治国家公正、高效、文明的审批和依法保护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