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去年查办职务犯罪96人 挽回损失1千万
2013年02月07日 10:14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2月5日,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工作会议通报,2012年,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6件、9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共90件、90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大案87件、要案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51.36万元。
其中,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了开发区(头屯河区)安监局原副局长杨柳顺受贿80万元,以及医疗领域相关职务犯罪系列案件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会上指出,全市检察工作2012年度重点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7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的,督促撤案3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决定逮捕24人、追诉35人。
乌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法律监督。(新疆网 记者饶俊华报道)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