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奉化一协警以办理取保为名诈骗嫌犯父亲获刑
中新网宁波2月21日电 (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冯筏冯建)心急的父亲想让儿子早点出来,想办理取保候审。手紧缺钱的协警觉得正好能趁此捞一笔。近日,浙江省奉化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诈骗案。
周某,1989年生,2012年才到奉化某地的派出所做协警。2012年9月份的时候,周某协助处理一个盗窃案,在看守所接触到了该案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的父亲。办理手续时,周某留存了小明父亲的电话。
眼见着自己儿子犯法被抓,关在里面见不到人,年迈的父亲在外异常着急。正当小明的父亲四处打听询问儿子事情的前后始末时,他接到了周某的电话。小明的父亲一听是周某,心里一热,心想,他是当天在看守所办理手续的派出所同志,应该了解具体情况。
电话那头的周某,介绍完自己后,便毫不客气的说,“你儿子的事,我知道,你想不想帮他办理取保候审?”
听到这个问题,小明父亲自然是满口答应。
“那你先拿几条烟来吧”
托人办事,打点是难免,小明父亲觉得,几条烟也合理,随即便将烟送到与周某约定的地点。
第二天,小明的父亲再次接到了周某的电话,周某说取保候审应该没问题的,但还需要点钱。
5000元现金再次毫无悬念送到了周某手里。
就这么前前后后,一个一心想着只要儿子能取保候审,再多钱也没问题,一个以各种理由肆意要求。周某前后共计四次,向小明的父亲索要钱财共计13000元。
在提供了多次钱财后,小明的父亲觉得这事一直没有进展,好像有问题,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周某坦言,“自己年轻,当时的信用卡正好要还,凑巧遇到这个事情,就想着能骗点钱来也是好。”周某说,骗取的烟自己抽掉了,其中9000元用于信用卡还款,剩余的钱自己随意花掉了。
奉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