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要求检察机关推进反腐倡廉 加强纪律作风
全国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今天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和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以新的明显成效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曹建明指出,要大力加强纪律建设,确保检察机关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步调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令畅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狠抓纪律执行,领导干部要把落实纪律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带头落实,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遵守纪律没有特权。
曹建明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各种开支,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和最高检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曹建明强调,要以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守住做人、处事、办案、用权、交友的底线,纯洁生活圈、交友圈,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二要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和推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强化各执法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三要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依法扩大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建设,不断提高把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转化为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的能力。四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始终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的“零容忍”,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
曹建明要求,各级检察院党组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记者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