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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卖耕地建陵墓 民政局国土局均称“管不了”

2013年02月27日 16:31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眼看耕地上建起了坟,谁都不好受。”苍山县鲁城镇楼子村一村民说道。在该村耕地上,冒出一占地约一亩的陵墓。陵墓建成许久,村民多次反映,主管部门却迟迟没有动静,这让全村村民百思不得其解。

  2012年12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苍山县民政局与国土资源局举报陵墓占耕地一事。两家部门要么表示“需和镇政府协调;去县政府弄批示”,要么推脱“这事我们管不了,它不违法”。

  令村民疑窦丛生的是:明明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和《土地管理法》,主管部门竟然熟视无睹,那这事儿到底该谁来管?

  声称调地搞养殖,却卖地建陵墓

  事情缘于一场貌不惊人的谈话,却奠定如今举棋不定格局。

  2012年3月的一天,楼子村村干部找到村民李法德(化名),商议与李法德调地建养殖场。“二话没说我就应允了,能帮忙就帮忙。”后来李法德获悉,村干部与其他相邻村民“通过气”,用置换的方式凑齐约一亩大小的耕地。

  虽然对狭小的一亩耕地如何搞养殖存有疑虑,但基于对同村人的信任,他并没有继续深想。取得三户人家谅解后,置换便告成功。可令所有人始料未及的是,这一亩耕地并非去搞什么养鸡养鸭,而是被挪作他用。如若当初知道此项“他用”,他们是断然不会答应置换耕地的。

  耕地置换后,李法德并没有见到一砖一瓦运送过来。再过几日,却看见一伙人忙前忙后建起了一座坟墓。耕地上乍现的陵墓,把李法德惊得“眼皮直跳”。因为他自始至终未曾想到,置换土地目的是为了建坟。这座坟墓,占的耕地面积恰好约一亩。

  陵墓占地不菲,墓主人身份成谜

  如今凸起在村西北角宽阔耕地上的坟墓,成了村民眼中最刺眼的景观。村民李某说:“每次来到地里,首先看到的就是这个坟头。”除却该坟头外,全村的陵墓早已移送到山丘上。然而,这次村干部冒全村大不韪,在土地中隆起了扎眼“独家”坟头。

  该陵墓坐北朝南,临河而建,西南是一处低缓山丘,附近耕地平坦。整体给人居高临下、脱颖而出的感觉。虽然陵墓装修不算考究,体势却张扬出一种大气。虽只此一坟头,陵墓却足占据约一亩耕地。据记者勘测,东西距离约22步,南北40余步。除却坟头外,其余区域并无任何建筑装饰。只在陵墓四角安置界桩确定陵墓与耕地的地界。朝南界桩为守门神兽石狮子,北侧界桩则为莲花宝座。据村民介绍:“界桩是专门打造的,一般家庭里没有人会这么弄。”经过界桩装饰点缀,陵墓与众不同的气魄就显现出来了。

  虽然陵墓占地不菲,界桩考究不俗,但墓主人身份一直是谜团。当地盛行陵墓不树碑的习俗,所以我们无法获悉墓主人身份。离此不远的楼子村,也极少有人知晓陵墓里所埋葬何人。只是若干村民从前看见好几辆挂着枣庄车牌的车辆浩浩荡荡开进陵墓,“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很有阵势”。

  而楼子村有村民曾望见建坟前有人来此处勘察地貌,“可能觉得是块风水宝地,所以花心思买下来吧”。具体细节,村民们也不知晓。

  民政局:上县政府要批示去

  国土局:这件事我们管不了

  如此堂而皇之在耕地上建墓,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即使目不识丁的村民,也知道耕地里建坟多有不妥。记者查阅了我国的《殡葬管理条例》,明文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区域建造坟墓,对违反规定乱埋乱葬拒不改正的,民政部门将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土地管理法》第74条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法律威严在于执行效力。《殡葬管理条例》与《土地管理法》明文禁止占用耕地建坟。但该坟墓自建起至今已近一年,却并未见主管部门调查与处理。

  2012年12月26日下午,记者以村民身份来到苍山县民政局与国土资源局。他们的答复令记者大为吃惊。

  苍山县民政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闻听记者来反映此事,表示“需要和镇政府协调处理,要先去镇政府”。而当记者询问民政局是否是主管部门后,该工作人员表示:“你可以上县政府弄个批示,我们就很容易处理了。”简单交谈后,就建议记者去其他部门反映。

  到了苍山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让记者去一楼信访科反映。记者随即来到信访科门口,数次敲门后才有一女性工作者姗姗来开门。睡眼惺忪的姿态提醒记者查看一下时间:下午3点多,早已进入政府机关工作时间。屋内南侧的男性工作人员依旧酣然入睡。该女性工作人员简单记录问题后,告诉记者:“这事我们管不了,他们是协商好调地,并不违法。”当记者询问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耕地禁止建坟后,她再次表示:“耕地建坟并没有建建筑物,未改变耕地用途,这不违法。”10分钟后,记者离开信访科,临行时回头看见那位男性工作人员依旧睡意盎然。

  接着,记者拨打了临沂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电话。令记者失望的是,前两次拨打并无人接听,半个小时后的拨打依旧是无人接听。

  明明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为何在苍山县民政局和苍山县国土资源局就变成了不能管、不违法呢?既然如此,那以后村民是否都可以在耕地上建坟呢?法律法规的威严何在?(记者 鲍 青)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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