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院加大案件督办力度 严肃追责瞒案不报者
中新网太原3月1日电 (赵静)3月1日,在山西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秦文峰表示,该院要加大案件交办督办力度,对瞒案不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秦文峰介绍,在2012年,山西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7件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督办案件24件。结合办案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下发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通报3期。
秦文峰说,在2013年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案件,上级院要强化对下级指导,加大交办督办力度,对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同时,根据高检院的要求,对以下6类案件要重点查处,分别为,对检察机关干部违反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的案件,利用检察权以案谋私、贪赃枉法的案件,滥用检察权违法违规办案的案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反规定提拔使用干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严重违反财政纪律的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超期羁押等任意侵犯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失职渎职导致涉案人员自杀、死亡、脱逃的案件。
会议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杨司表示,“检察机关如果不依法办案,不严格执法,就没资格监督别人。当前全省检察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仍有少数人身上存在问题,也充分暴露出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说明强化内部监督始终不能放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