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拒绝赡养 老人可要回赠予财产
法律咨询
2月28日,山西并州律师事务所李华律师做客本报权威在线,接听了关于婚姻、继承方面的法律咨询。两小时内,共有10多位读者打进本报热线,与李律师进行了交流。
继父在离婚后是否应支付抚养费?
李先生:2003年我与现在的妻子结婚,当时她带着一个3岁的孩子。现在我们准备离婚了,孩子已经13岁,我想咨询一下,作为继父,我是否该给这个孩子抚养费呢?孩子的生父从没中断给他抚养费。
李律师:孩子的生父对孩子是有抚养义务的,作为继父,在你与他母亲婚姻存在期间,有义务帮助女方抚养孩子。但随着你和妻子解除婚姻关系,你与孩子的继父子关系也同时解除了,所以,如果你不想支付抚养费的话,可以不用出,在法律上没有硬性的规定。
老人将财产全部给了儿子能要回来吗?
齐女士:朋友的父亲有一儿三女共四个孩子,老人在农村有块土地,前段时间把地卖了。老人希望将来让儿子养老,就把卖地的钱都给了儿子。没想到,儿子拿到钱后根本不尽赡养义务,老人现在还是由三个女儿赡养。目前老人生病了,他想趁自己活着时把钱要回来分给女儿,可女儿们又担心要钱时,弟弟、弟媳可能与老人起冲突,就想着等老人去世后再要。究竟应通过什么途径才能帮老人把钱要回来?什么时候要钱合适?
李律师:因为老人现在还活着,他有权利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财产应该平分,但老人的传统观念可能有点儿重男轻女,他虽然想把自己全部的财产分给儿子,但为了权衡女儿们的利益,他对财产的处分有附加条件,就是完全由儿子养老。但儿子并没赡养老人,所以老人有权利主张把钱要回来,他可以自己或委托代理人经社会调解,如村委会或居委会,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建议最好在老人生前把钱要回来。
父亲去世后子女可否继承继母的房子?
师先生:父亲晚年时有个再婚的老伴,他们共生活了20年。一开始两人住在城里父亲单位的福利房里,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他们回到了继母的农村老家,并在继母的建议下将福利房退还。现在父亲不在了,他们在老家共7间房子,继母的意思是想把房子分了,给我父亲这边的孩子两间,她那边的孩子5间,但这只是口头承诺。我们和继母的关系一直不错,父亲去世后也一直在尽赡养义务,并打算帮她办遗孀补助。因为觉得口头承诺不保险,万一将来继母不在了,可能会有麻烦。所以想咨询一下,我们可否继承继母的房子?
李律师:你父亲和继母已生活了20多年,那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再加上父亲去世后,你们一直在赡养继母,就是一种事实上的赡养关系。即使继母将来没有遗嘱,你们也有继承权。老人口头的遗嘱也应得到尊重,如果将来继母那边的孩子不承认她的口头遗嘱,你们只能走法律程序,但必须要证明你们之间形成了事实的抚养关系和赡养关系。
父亲去世后其同居女友能继承他的房产吗?
马先生:父母离异后,父亲又找了一个女朋友,他们在一起同居了3年,但没有领结婚证。其间,父亲给我买了一套婚房,但用的是父亲的名字贷的款。没想到父亲突然去世了,请问这套房子,他的那个同居女友是否有权利继承?
李律师:目前我国的婚姻法不承认同居期间的婚姻事实,但如果有了孩子,婚生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是同等的。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首先要看两人对于财产有无明确的约定。如果没有,就必须确定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才可以分割。比如,女方一直没有工作,那你父亲买的这套房子就和她没关系。但如果她有工作收入,就要证明购买这套房子时,她有没有投资,确定她也投资了,才可以分割。(本栏目由太原市律师协会协办)(本报记者 赵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