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严查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
2013年03月06日 11:04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围绕教育、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医疗医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检察长沈曙昆日前表示,今年该市检察机关要继续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2012年,该市检察机关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民生并重,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308人,起诉11776人,同比分别上升3.9%和5.5%,成功办理了晋宁张永明故意杀人案、糯康等人在湄公河杀害中国船员案。在最受百姓关注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面,2012年,该市检察机关严查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620.49万元,同比上升46.1%。查办了该省就业局原局长徐谦受贿案、昆明公交集团原总经理张同贤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此外,该院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建议、警示教育等工作,形成338篇预防调查报告,其中多篇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记者肖凤珍 通讯员李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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