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出国打工户口被注销 孩子被连带成"黑户"
“我有个侄子,今年13岁了,却始终落不了户……”前几天,黄岩的张女士给本报热线打来了电话。她说,侄子一家四口,有三个人没有户口。而为了户口的事,一家人折腾了十几年,可到现在都还是“黑户”。
出国打工户口被注销,回国已成“华侨”
事情的主人公是张女士的嫂子黄岩西城羽村人王莉华。
事情要从1998年,王女士和丈夫一起出国去非洲莱索托打工开始说起。
出国时,夫妻俩考虑到出国打工的艰辛,把当时6岁的儿子小斌留在国内上学,由外婆照顾。去了非洲后,两人便很少回国,三两年回家一次,也就是待个一两月就走。
2000年,王莉华回国给儿子小斌办理护照欲接儿子出国。而就在那时她意外地发现,自己和丈夫两人的国内户口均被注销了!“事先我们毫不知情,若不是那次给儿子办护照,我们都不知道我们已经是没有户口的人了!”王莉华说。
但是由于当时莱索托的工作牵绊,王莉华知道户口被注销后,也没怎么上心,没有去细问事情的原委,也没想到去及时采取补办措施就急匆匆回了莱索托。
2001年,王莉华的第二个儿子小昊(化名)在莱索托首都马塞卢出生。“孩子出生后,是在当地(马塞卢)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后来是去中国驻莱索托大使馆办理了中国的护照。”王莉华说,这就算是给孩子一个暂时的身份,“我们以为拿着中国护照,以后回到国内就可以给他办户口了。”王莉华和丈夫刚开始去非洲是给人打工,基本就是靠着护照和在当地办的工作证得以“暂住”莱索托。几年过去,夫妻俩存了点积蓄就在莱索托开了家超市,做起了小本生意。虽然长年在国外,但他们并没有要移民国外甚至加入外国国籍的打算。2004年底,王莉华夫妇带着小昊回国过年,顺便就把小昊留在了国内。
护照当身份证用,孩子落户至今无着落
2005年春节过后,王莉华再次为自己恢复户口以及为孩子落户的事四处奔忙、咨询。
“办证中心、出入境管理局我都去问过,刚开始他们也没说不能办,只说依据我的特殊情况会比较麻烦,要做好慢慢落实的心理准备。”王莉华说,每次在国内待不了很长时间,但是一回来就基本上都忙户口这个事,直到现在都没有办下来,“人口普查的时候,我们也反映过这个事情,这些年,不知道为户口的事情跑了多少次。”
采访时,记者看到小昊的两样“身份证明”。一张外国的出生证明和两本旧护照,第一本的时间是2001年至2006年,第二本的时间是2006年至2011年。
“现在户口办不下来,护照也作废了,真是‘进退两难’。”小昊目前在黄岩实验小学读五年级,王莉华告诉记者,没有户口,当初花了3万元赞助费,勉强才有了小学读。但一转眼孩子现在已经13岁了,马上要升初中,没有户口连书也没得读了。
“去年我丈夫又去问过,办证中心说需要申请报告、护照、村里接收证明等资料,还说需要出入境管理局开具证明,证实我不是华侨身份就能恢复户口。”王莉华说,“办这些材料也处处遭遇困难,村里不愿意接收,去出入境管理局开证明,他们又说我已经属于华侨身份,不能办理非华侨的身份证明。”
由于户口被注销有诸多不便,王莉华的丈夫在2007年时,拿到了莱索托的绿卡。“可能因为我们长期在国外,丈夫又办了绿卡,相关部门虽没有完全否认我恢复户口的可能性,但也建议我‘可能不适合长期在国内居住’”。
听到这样的回复,王莉华急了,也有很多疑问。“到现在,我只希望能帮孩子把户口落下来,我的户口如果不能恢复我也认了,但孩子不能没有户口吧,他还得上学啊。”王莉华说,孩子从4岁就回到国内了,即使当他是华侨,他也在国内居住了9年,也该给他户口了。
相关部门:孩子户口“随父随母”,母亲得先恢复户口
随后,记者来到黄岩行政服务中心,就王莉华的情况进行了询问。黄岩区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教导员方国华告诉记者,由于小昊出生在国外,领的是外国出生证明,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孩子户口随父随母。所以小昊要在中国落户,必须等他妈妈在中国先落户。
“王莉华属于华侨,须先向出入境申请,再到我们这里办理。而且,华侨属于省里管辖范围,区里没有决定的权限。”而对于为什么会不事先告知就注销掉王莉华夫妇的户口,王国华表示根据公安部规定,可以取消户口。
记者又来到黄岩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王莉华目前属于华侨,按照规定,需在国内居住3个月以上,再提交申请材料,最后能否恢复户口,还要报请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由市里再报省里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最终决定。”
针对王莉华的情况,记者又咨询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管理户籍的工作人员称,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果对方在国外取得合法居住的权利,原则上应该取消我国户口。而对方若已属华侨身份,想恢复我国户口,必须向出入境部门先提出申请。而记者再细问了恢复户口的具体操作以及小昊要落户需如何操作,该工作人员的答复与前文提到的基本相同。(卢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