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盗窃团伙高速路爬车偷牛肉被判刑
中新网南宁3月12日电 (林浩 李英杰)广西一团伙为“生财”,乘夜深爬上行驶的大货车盗窃,两个小时不到就偷到价值近3万元的冰冻牛肉。3月12日,南宁市横县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范耀文、陈宣志、唐富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谢日武、陈晶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2月8日晚,谢日武、陈宣志分别驾驶面包车,唐富驾驶小货车,搭载范耀文、陈晶等十多人从广西防城港市出发,到兴六高速公路横县服务区处,伺机盗窃大货车运输的冷冻货物。
次日凌晨零时许,陈某荣、蓝某胜驾驶运输冰冻牛肉的大货车从横县服务区驶出往广东方向行驶。范耀文伙同他人趁该货车驶出服务区时车速缓慢之机爬上该货车车顶,在该货车行驶过程中用刀具割破盖在车顶的篷布,将车上的成箱冰冻牛肉扔到高速公路边。谢日武、唐富、陈宣志分别驾驶面包车或小货车搭载陈晶等人尾随捡取范耀文等人扔在路边的冰冻牛肉。
凌晨2时许,陈某荣、蓝某胜驾车至南梧高速公路岑溪路段时,发现车厢有货物被丢在路边,随即靠边停车,范耀文等人便趁机跳车逃跑。随后,谢日武等人驾车接上范耀文等人,并一起将盗得的冰冻牛肉拉到南宁市销赃给他人,所得赃款共同瓜分。陈某荣、蓝某胜将货物拉到广东交货时清点发现,被盗冰冻牛肉92箱重1840公斤。
经横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盗的冰冻牛肉价值人民币257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范耀文、唐富、陈宣志、谢日武、陈晶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五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