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聋哑人犯罪团伙被摧毁 34条帮规训练被拐学生
新京报讯 近日,公安部指挥安徽、四川、河南等21省区市警方,开展集中抓捕解救行动,摧毁61个危害极大的拐骗操纵聋哑人犯罪团伙,控制犯罪嫌疑人360名,解救被拐聋哑人70名。在行动中,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杨二都落网。
聋哑人遭胁迫流窜作案
2012年以来,辽宁大连、四川广元警方通过日常工作,相继发现以杨二都、李刚等为首的两个特大拐骗操纵聋哑人犯罪团伙。
犯罪分子以介绍工作、游玩为由,通过互联网社交网站,从聋哑学校等场所拐骗聋哑人,暴力胁迫操纵聋哑人流窜辽宁、安徽、河南、四川、陕西等多省市实施扒窃、入室盗窃犯罪活动。
安徽阜阳、亳州等地警方也多次接群众报案,先后有10名聋哑学校毕业生、在校生失踪。经侦查,警方发现失踪的聋哑学校学生被王华岭、陈玉秀为首的2个犯罪团伙,以帮助他们找工作、安排游玩为由拐走,强迫他们从事盗抢犯罪活动。
公安部A级逃犯落网
案情上报后,公安部将上述案件列为部督拐骗操纵聋哑人犯罪专案。2013年1月30日,公安部召开全国专案协调会,成立由公安部负责的专案总指挥部。
经查,上述犯罪团伙组织结构严密,分工明确,作案手段恶劣,拐骗聋哑人后采取殴打、虐待、体罚、拘禁等方式予以控制,强行传授犯罪方法,组织操纵聋哑人跨地区大范围流窜实施盗窃犯罪,涉案金额巨大。
3月5日,安徽、四川、辽宁、河南、河北等21省区市警方按照公安部指令,同步开展集中抓捕解救行动,61个拐骗、操纵聋哑人实施盗窃的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李刚、陈明、陈玉秀、雍有为、刘坤、梁新军、金雷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公安部A级通缉犯杨二都也在行动中落网,其在潜逃藏匿期间仍继续操控聋哑人从事盗窃活动。
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3月8日12时,各地共控制犯罪嫌疑人360名,解救被拐聋哑人70名,连带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345起。
- 案例
小组长带队查地图按县市行窃
李刚犯罪团伙拐骗操纵49名聋哑人作案
四川广元:2012年12月8日至11日,四川省广元市连续发生多起白天入室盗窃案,当地警方侦破该案后,牵出以李刚、陈明、贾培星为首拐骗操纵聋哑人犯罪团伙。该团伙以招工为名从聋哑学校等场所拐骗聋哑人,组织、操纵聋哑人实施盗窃,涉案人员有50余人,其中有犯罪前科的43人,49人为聋哑人,并找到家人报失踪的人口3人。
“罚款50万”就需偷足50万
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专案组了解到,李刚为首的犯罪团伙内部呈金字塔结构,分工相当明确,反侦查意识很强。
据专案组民警胡光涛介绍,具体盗窃作案的聋哑人成员,多数为1990年后出生,大多从聋哑学校或学校附近骗出、诱骗加入。
2012年5月,这伙人开始作案,然后慢慢壮大自己的“队伍”,直至同年8月底左右,已发展至20人以上,组织者李刚就开始通知他们到山西运城开会,并给他们分组,制定集团规定。
集团规定组织成员不准和陌生人说话、和陌生人交流;不准与家人联系;如果被警察抓住,不准出卖上家,更不准出卖老大。如果违反这些规定,他们将受到处罚。
处罚有两种,一种是身体上的处罚,主要是割耳朵、挑手筋;一种是金钱上的处罚,就是进行罚款,所谓罚款就是罚偷50万等。
完不成任务将受打骂等惩罚
在李刚犯罪团伙内,直接实施盗窃者在集团内地位低下,平时不能用手机,不能上网、没有任何证件,基本没有现金,盗窃所得赃款均如数上缴,完不成任务要受到打骂等惩罚。
会中还进行了分组,每个组都有一个带队的小组长,这些小组长由老大安排到某个省去偷钱。
到后,小组长就用地图确定在哪一个市、哪一个县偷钱,这种偷钱主要是选择一楼为商铺、二楼为住室的地方。每组有两人,一人望风,一人盗窃,通过手语来交流是否安全和偷了多少钱。
如果某个小组连续三天没有偷到钱,带队小组长就要对这个小组成员进行体罚,主要就是罚站或者罚跪通宵,再或者是三天不给饭吃。
小组长和上家主要通过手机短信联系,上家实施对小组长的管控。
都用“小名”防警方追查
姜军强今年22岁,是李刚犯罪团伙第三层的大组长。据其称,因为自己是聋哑人,不好找工作,就开始到处偷钱,因此还被公安机关处理过。
2012年5月左右,姜军强在运城市汽车站卖工艺品时,认识了同为聋哑人的李刚,并开始在其手下偷钱。
“李刚在西安时和我说,让我手下一些人换假名字,这样如果偷钱被警察抓住,就查不到我们的真实身份。”姜军强说,因此他们之间的称呼一般都用给自己取的假名字。而且三个老大,也是使用外号:李刚外号叫“阿品”,陈明外号是“阿福”,贾培星外号是“阿门”。
第四层小组长李静也称,她直到被抓时,也不知道陈明和贾培星的真实姓名。
姜军强说,偷完钱后,他就用短信和老大李刚联系,之后通过李刚给的账号,将偷的钱一半存到账户中,自己留一半,“这是集团内部规定,所有组长都这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