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传销“老总”因“事业”红火 在广西被劫杀掩埋
中新网河池3月14日电 (苏波 周昌林 王刚)两名在广西从事传销活动的“老总级”人物,因“事业”红火而被绑匪设局劫杀并埋尸荒野,轰动一时。3月14日,广西河池警方披露,随着最后一名涉案嫌疑人张某某在河池宜州城区落网,“12·11”特大绑架案终于真相大白。
警方介绍,2012年12月14日晚22时许,河池宜州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一姓王的湖南籍女子报案称:其丈夫郑某与其生意合伙人乐某离奇失踪,现3天已过仍无半点音讯。怀疑两人可能被绑架了。
经过一天的调查,专案组发现郑某、乐某合伙经营的喜洋洋饭店居然是一个打着开饭店的幌子,利用返利式经营模式骗取会员入股的传销据点。而郑某、乐某就是这一据点的幕后老板。2012年以来,郑某、乐某先后已每股3000-5000元(以拉客人入店消费金额为股)不等的价格,承诺入股后数月,可返回股本并可拿到股本2倍的分红哄骗其亲朋入股。不到一年,郑某、乐某就拉拢了数十名亲朋入股,非法集资数十万元。由于返利式经营模式是一种新型的传销模式,而且以饭店为幌子,隐蔽性很强,郑某、乐某经营不到一年,生意甚为红火,他们又在广东、贵州、云南等省连续开了几家连锁店,直至12月11日神秘失踪。
通过艰难摸排,专案组根据作案嫌疑车辆认定,当地男子张某、潘某伟等人有作案嫌疑。2013年1月11日凌晨,河池、宜州100多名精干民警组成的抓捕队兵分四路,将尚在梦中的韦某谭、梁某冲、张某、潘某伟成功抓获,但张某某趁夜色侥幸逃脱。几人均供述了参与“12·11”绑架案的犯罪事实。
2013年3月2日,最后一名涉案嫌疑人张某某在宜州城区落网。
警方查明,韦某谭、梁某冲自2009年因参与敲诈勒索传销人员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各自回到农村的家中自食其力,但因好吃懒做又无一技之长,收入勉强够平日开销。他们认为传销人员是外地人,所从事的传销又属违法犯罪行为,绝大多数传销人员不敢报案,因此抢劫敲诈他们的钱“很安全”。
2012年12月11日晚,他们把郑某和乐某绑架上车,并带到一果园折磨,最终将死去的2人挖坑掩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