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谎称是“副师长”能办减刑 与情妇诈骗60万
两名农民谎称自己是高官,以能帮人办工作、办减刑、办退休等难事为由先后6次诈骗,涉案金额60余万元。近日,二人被平房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各处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家住平房区的杨某开了一家洗衣店,2011年8月的一天,一名男子到店里送洗衣服,期间男子接到一个电话,其告诉对方“你儿子的工作我包了,两个月就到政府上班,没问题。”杨某感觉男子很有能力,与其攀谈起来。
男子自称叫“费鹏”,曾是部队副师级干部,几年前转业到地方,现为市里某局局长。其称,市里各委办局中握有实权的领导他都认识,并随口说出了几个人的名字,称都是自己好朋友。临走时,费鹏表示:“只要有事,会全力帮忙。”
几天以后,费鹏的妻子孙玲珑到杨某的店里取衣服,杨某与孙玲珑交谈甚欢。孙表示丈夫确实认识很多市里的领导,去年帮朋友办了退休,并为亲戚的女儿找到一份正式工作。杨某听闻,表示其朋友的女儿是某中学的代课老师,想转为该学校的正式员工,希望费帮忙。孙听后表示,这事“很轻松”。随后,杨某给费送去了15万元,费鹏经常向杨某汇报调转工作的进展情况,使得杨某对其深信不疑,并且多次宴请费鹏。费又以劳务费、好处费等各种理又从杨某手中索要15万元。2011年10月中旬,杨某多次拨打费鹏的电话,可是对方却一直关机。半个月过去了,费鹏不见了踪影,杨某只好向警方报案。
随后,费鹏与孙玲珑被警方抓获。经查,费与孙是情人关系,二人的名字均是假名。费鹏姓毕,孙玲珑姓李,二人均是农民。二人从2007年以帮助他人办工作、办退休、办减刑为名,在哈市平房区、大连市等共实施诈骗6起,涉案金额60余万元。
平房区人民法院认为,毕某、李某诈骗数额达6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二人均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各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记者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