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不能“软执法”
相比于“软弱”执法,浙江3月以来的“重拳”整治“中国式过马路”无疑是一种进步。面对着执法过程中遭遇群众对罚款不服等争议,政府部门应完善惩罚制度及提高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建设长效机制,避免“运动式执法”。
据统计,浙江整治行动的最初20天,共处罚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两类行为分别达到8283起和1622起。危险性以及行人无意识让“中国式过马路”成为令人头痛的难题。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缺乏、老百姓的不理解往往造成治理的阻力。
按规定,行人闯红灯以及不走“斑马线”会被处以5到20元的罚款。虽然浙江的整治行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式过马路”起到了震慑作用,但是也有一些人质疑它的可持续性,“中国式过马路”难道都是行人故意犯的错?面对庞大的被整治对象,政府能否有足够的人力去运行?又能否坚持下去?
在整治的背后,记者发现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记者在杭州保俶路和体育场路的交叉口发现,一“斑马线”的红绿灯始终快过行人的脚步。当绿灯亮起时,记者以小跑的速度过马路,刚跑到三分之二的路程,绿灯立马变成红灯,速度之快难怪让不少人选择“抢先一步”。
作为政府部门,在开展整治行动前应做足准备,对现象产生的原因分析透彻,减少争议点,在基本合理的交通环境中,使对行人合法行为的引导发挥最大效应。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的机制应该常态化、规范化,走出“运动式执法”易导致问题“死灰复燃”的怪圈。处罚不是目的,关键是引导行人的规范行为。也希望更多的城市能一起探讨城市治理的良方,而不是在观望中“软执法”。(记者 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