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去世七旬老太改遗嘱 不留遗产给顽劣外孙
2013年03月29日 08:27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已经70多岁的李奶奶(化名),在女儿刚刚去世之后,为了教育不孝顺的外孙,决意要修改遗嘱,不把自己的房产留给外孙,令人唏嘘。
李奶奶名下有2套房产,在自己老伴去世后,李奶奶就立好遗嘱,一套给儿子,一套给女儿。说白了,也就一套留给孙子,一套留给外孙。但是,李奶奶的女儿最近因为肝癌去世了,而李奶奶的外孙在母亲去世后没几天,就带着女友出国“血拼”,根本不把自己妈妈的死放在心上。这让李奶奶非常伤心,也非常生气。而且,李奶奶的这个外孙比较顽劣,书不好好读,在社会上游手好闲,经常惹是生非。李奶奶觉得自己女儿这么年轻就去世了,和这个顽劣的外孙有直接关系,如果不是这个外孙子不肖,经常惹自己女儿生气,女儿也不会50岁就得肝癌去世。想到此,李奶奶到公证处要求变更遗嘱。
而此时,由于李奶奶原遗嘱的受益人去世,遗嘱的执行会受到影响,本身就需要进行变更。借这个机会,李奶奶对自己的遗嘱进行了修改,把原来属于自己女儿继承的房屋,改为由自己的孙儿继承。而由于房产属于老太太所有,更改遗嘱只需要根据李奶奶自己的意愿就可以了。所以,公证处顺利帮助李奶奶办理了遗嘱修改,把房屋的继承权改到了李奶奶孙子名下。 (文中皆为化名)(通讯员 王唯唯 俞秀珑)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