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酒后飙车男子望轻判 死者家属再指其“顶包”
昨天,备受社会关注的“5·26”特大交通事故案在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侯培庆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侯培庆当庭表示认罪,但对所指控的部分事实有异议。侯培庆的辩护律师称案件应定性为交通肇事。
事件中丧生的三名死者家属及律师则质疑侯培庆系“顶包”,称真凶另有其人。
昨天上午10时10分,市中级法院第三审判庭内座无虚席。被害人、被告人的亲属、媒体记者及一些关注这一案件的人大代表坐在旁听席上,关注着案件的审理进程。随着审判长的一声“现在开庭”,本案的“主角”侯培庆,在不断闪烁的镜头前,被带上被告席。深圳新闻网、深圳法院网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直播。
【庭审现场】
侯培庆表示认罪希望从轻判决
被告人侯培庆,男,1983年1月29日出生,广西平南县人,案发前为深圳某建筑公司员工。
庭审中,侯培庆称,事发当晚,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分别在福田区购物公园的两家酒吧喝过酒,不记得喝了多少,在进入第二个酒吧时,他的神智已不太清醒,甚至不记得当时怎么拿钥匙取车和开车。而公诉人出示的视频证据也显示,侯培庆离开酒吧时已经有些步履蹒跚。
侯培庆否认自己在路上一直高速行驶,他称,当时因为没有看清路况,慢慢行驶闯过了几个红灯,在进入滨海大道后才突然提速行驶。对于检方指控肇事红色跑车236.8-247.8公里/时的行驶速度,侯培庆称不符合实际,因为监控录像只是记录了制动减速前的行驶速度,并非他当时正常驾驶的车速。对于肇事的红色日产GTR跑车,侯培庆称是他上司许楚辉的车,是从二手车市场购入。对于该车没有悬挂车牌,侯培庆称原本准备拿出车牌悬挂,但因为少了螺丝没有挂成,本想进入市内去修车场装,但因为当天太晚了就没有去装。
侯培庆表示,当晚喝了酒驾车在滨海大道上高速行驶,在看到前方比亚迪电动车时,他踩了急刹车,但没有刹住,碰上了比亚迪电动车。事故发生后,他拉了手刹后下车,看到红色的士翻了车,司机在报警。“当时我看到电动车着火了,我害怕爆炸,就回到了车上。”侯培庆称,因为当时头很晕,分不清方向,他在红树林草地上睡了一个小时之后,给一个朋友打电话,让其将他送至大梅沙会所睡觉。“离开前我看到火灭了,以为没有人员伤亡,就回酒店睡了,直到第二天朋友打来电话让我自首,我冲完凉就去自首了。”
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侯培庆表示认罪。在最后陈述时,侯培庆称自己给受害人家属带来的伤害深表忏悔,他希望法庭能考虑他主动自首坦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等情节,从轻对其判决,给自己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昨天的庭审整整进行了一天,在完成全部法庭程序后,审判长宣判休庭,将择期对案件作出判决。
【控辩焦点】
唇枪舌剑火药味十足
庭审中,公诉方、被告方及被害人家属方围绕案件的相关事实和证据针锋相对,展开唇枪舌剑,法庭上“火药味”十足。
焦点一:案件是否存在“顶包”?
虽然在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证明肇事司机确实为侯培庆,不存在“顶包”的情况,但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害人谭亚立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广东悦智律师事务所张翘律师又再次提出“顶包”的问题。
在质证阶段,张律师称在事故发生后,肇事的GTR跑车的驾驶位下除了留下一对人字拖鞋外,旁边还有散落的牙齿,然而,侯培庆和车内的其他三名女子均没有牙齿缺失,所以其认为当时驾驶跑车的是另有其人。对此,公诉人表示在GTR跑车驾驶座左侧地板上确实有一颗牙齿,经过检查鉴定,该牙齿是同车女子孙某的,相关证据显示孙某右上牙有缺失。但张律师称车内原本散落了三颗牙齿,但最终记录在案的却只有一颗。公诉人则表示,证据里仅有一颗牙齿,并不是张律师所说的三颗。
张律师还提到,事发当天早上10时26分,侯培庆呼气检出乙醇含量为104mg/100ml,从侯培庆身上提取的血液进行鉴定,检出的乙醇含量为90.7mg/100ml。张律师表示为此她咨询了医务人员,医务人员称饮酒后一小时内呼气的乙醇含量浓度可高于血液浓度,但3小时后检测的浓度不可能高于血液浓度。侯培庆进行检测时已距离事发时间7个小时了,而乙醇含量浓度仍高于血液浓度,所以可推断侯培庆是在检测前才喝的酒,肇事司机并不是他。
对于“顶包”的存疑,公诉人出示了多份证人证言、视频证据等来证明当时驾驶红色跑车的就是侯培庆本人,并排除了杨某、许某周和许楚某等三人为事发时肇事跑车司机的可能。
焦点二:比亚迪电动车是否存在安全缺陷?
昨日庭审中,比亚迪电动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也成为辩论焦点之一。
公诉人出示了深圳“5·26”重大交通事故比亚迪E6电动出租车质量鉴定专家组的相关质量鉴定报告。该报告的结论证实,两次碰撞对车内三名乘员造成致命性伤害,整车安全设计未见缺陷。
但是,侯培庆的辩护律师对这份鉴定结论的合法性与关联性不予认可。他们认为,这份鉴定报告的结论有偏向性,不客观不真实,偏重于维护比亚迪公司。
张翘律师也认为这份鉴定报告不能接受。她认为,比亚迪E6电动车有96块电池叠放在一起,受到撞击后,有24块电池发生了爆炸,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司机身上有明显的洞,验尸报告中有“内脏外露”的字眼,这些伤害明显是爆炸造成的。
焦点三: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交通肇事罪?
对于该案定性,公诉机关认为,侯培庆以醉酒严重超速驾车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三人死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侯培庆的辩护律师针锋相对,认为定性错误,应以交通肇事罪定性。
【庭外花絮】
目击者出庭 作证未获准
称不能确认肇事司机是侯培庆
昨天庭审中出现了一个意外的花絮,在事故中身亡的比亚迪电动车司机谭亚立父母的诉讼代理人、广东悦智律师事务所张翘律师向法庭申请目击证人晏金川出庭作证,但审判长以晏金川之前已进入法庭旁听了庭审内容为由,未同意晏金川出庭作证。
晏金川是这一事件中另一名遭肇事跑车撞击后幸运生还的出租车司机。晏金川告诉记者,警方之前所作的口供,称他“指认”肇事司机就是侯培庆并不准确。“事实上,交警部门组织的三场新闻发布会我都未参加,更没有明确指认肇事司机就是坐在被告席上的侯培庆。因为事发突然,我当时也是惊魂未定地从车里爬出来,只是看到肇事跑车副驾位置坐着一名女子,还有一名男子站在车旁,从外形和年龄上看与侯培庆相似,但我不能确认那人就是侯培庆。”(记者 吴涛 张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