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7岁结伙抢劫逃亡 17年后投案自首
2013年04月01日 10:30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17岁时,未成年的张某伙同他人深夜入户抢劫,之后便开始了17年的潜逃生涯。去年年底,张某在家人劝说下,主动投案自首。日前,怀柔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半。
1996年2月6日深夜,17岁的张某和于某等三人来到怀柔区宝山镇松树台子村,蒙面持刀翻墙进入村民石某家中实施盗窃,石某发现后欲制止四人,结果被刀砍伤,经鉴定构成轻伤。四人抢劫现金3300元后逃跑。石某报警,警方很快将于某等三人抓获。逃脱的张某一直不敢回家,终日四处漂泊,靠打零工度日,每个工作最多干半年,就换一个城镇重新开始生活。直到去年年底回家过年,张某看到村里其他人都已成家立业,不禁落泪。最终在父母的劝说下,张某于去年12月16日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伙同他人预谋后,蒙面持刀入户抢劫公民财物,且致人轻伤,情节严重,构成抢劫罪,鉴于其在实施抢劫行为时未满成年,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故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记者 李庭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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