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恋丈夫起诉离婚 妻子提出10万分手费
2013年04月06日 15:56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相差10岁的姐弟恋婚姻,丈夫有了钱后起诉要求离婚。妻子在法庭上开出离婚条件:丈夫必须支付10万元分手费。昨天,涪陵区法院透露,因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他们组织双方调解,丈夫支付妻子1万元困难帮助金。
承办法官称,2005年,18岁的王先生爱上了近28岁的有夫之妇刘女士。当时,刘女士正在经受一段不幸婚姻。刘女士结束了婚姻,开始和王先生姐弟恋。2009年,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一年后,儿子的到来让两人欣喜不已。为了养家,王先生到外地承包小工地。刘女士从娘家借来1万元给丈夫作为周转资金。
渐渐地,王先生的事业有了起色,找了点钱。刘女士开始怀疑老公有了外遇,双方不断发生摩擦,后来,王先生干脆不回家了。
今年3月,王先生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与刘女士离婚。3月18日,法院开庭。刘女士提出王先生必须支付10万元分手费才离婚。
承办法官称,双方都有离婚意愿,只是为10万元分手费纠结。法律上没有分手费一说。从本案实际情况考虑,刘女士婚后一直在家照顾小孩,对家庭付出比较多,王先生对家庭应该负有经济责任。
法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对双方做调解工作。经过4次调解,两人达成一致,王先生当庭支付刘女士1万元困难帮助金。
首席记者 罗彬 实习生 赵方敏 通讯员 沈和玉
【编辑: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