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雇人冒充岳父 骗到房产与妻离婚获刑10年半
2013年04月07日 14:41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男子杨某与他人合谋,盗取自己岳父的证件,并雇人冒充岳父,将其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将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60万元,最后挥霍一空。近日,房山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60多岁的孙大爷丧偶多年,自己一人抚养女儿小梅长大。2004年,孙大爷用自己大半生的积蓄买了一处楼房。同年9月,小梅与杨某登记结婚。2007年7月,杨某和其同伙陈某合谋,在孙大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家中盗取孙大爷的户口本、身份证,用伪造的房产证掉包了原件。
而后,杨某雇了一个老头,持伪造的自己与岳父的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并用该房屋向银行贷款60万余元。2007年12月底,杨某与小梅离婚,随后将60万挥霍一空。
后来,银行多次催杨某偿还贷款未果,将他诉至法院,法院将强制执行公告送到家,孙大爷和小梅才知道房屋已易主,立即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记者孙莹 通讯员陈自喜)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