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板因资金困难绑架孕妇勒索20万元获刑
中新网南京4月7日电 (吴丹 朱晓颖)因资金周转困难,小老板想到绑架勒索钱财。4月7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绑架案,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陈伟东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40岁的陈伟东是浙江人,在张家港做个体装潢生意,2012年12月,陈伟东经营的生意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欠下不少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因资金难题一直未能得到缓解,陈伟东想到了绑架,经过数次踩点,陈伟东选定了张家港市入住率较低、人员较少的某小区,并准备好了一把菜刀和平时装潢用的钢丝绳。
去年12月26日晚,陈伟东驾车来到某小区,守候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楼道口。当晚,怀有四个月身孕的傅某驾车驶入停车场,傅某下车后径直走到停车场通往家里的电梯口,就在傅某准备按电梯上楼之际,躲在楼道口的陈伟东窜出来,用手臂勾住傅某的脖子,并拿菜刀贴在傅某脸上,叫傅某“老实点,不要乱动”。陈伟东将傅某拉上自己的车,向傅某“保证”只要按其所说的做,便不会伤害傅某。随后,陈伟东要求傅某把身上的钱都给他,在拿到傅某给的4550元后,陈伟东用钢丝绳将傅某的手脚都绑住,并让傅某趴下。傅某告诉陈伟东其有身孕,不能趴下,陈伟东便让傅某蹲在车里。陈伟东开车离开了停车场,路上,陈伟东用傅某手机拨通了傅某丈夫黄某的电话,在傅某与黄某通话后,陈伟东便要求黄某准备20万现金,之后,陈伟东边驾车边多次与黄某联系了解现金准备情况。期间,陈伟东了解到傅某身上的银行卡上还有2万多钱,便逼傅某告诉其密码,到一银行自助取款机取得了2万元现金。第二天凌晨时分,陈伟东再次与黄某取得联系,得知黄某已经准备好20万元现金,随后陈伟东指示黄某将现金放在某路边护栏处,在拿到钱后,陈伟东在一路口将傅某放下。
绑架期间,傅某身体多处被划伤,后经鉴定构成人体轻微伤。在傅某夫妇报警后,警方经侦查,随即将陈伟东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伟东经事先预谋、踩点,采用持刀威胁、钢丝绳捆绑等手段,绑架傅某,从傅某处劫取人民币4550元,并逼取到傅某身上的银行卡密码,从银行卡内取款人民币2万元,后又向傅某丈夫黄某勒索得人民币2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被害人傅某构成人体轻微伤,应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