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男猥亵六岁小姑娘 被法院判15个月有期徒刑
2013年04月17日 10:15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为了满足兽欲,竟然连6岁的女童都不放过。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蓝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2年12月1日13时30分许,6岁的女童小佳(化名)和小表哥一起,来到漳州开发区蓝某经营的电脑维修店。蓝某竟然产生邪念,将小佳叫进卧室,关上房门,脱掉小佳衣服进行猥亵。
事后,小佳的父母知道事情真相,立即报警。(海都报闽南版)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