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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公务员“福利房”的底线不容突破

2013年06月24日 18:23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分到一套福利房,就等于净赚几百万元。”近日,公务员“福利房”再次引发舆论关注。北京一个叫“广华新城”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用地规模超过108万平米,总建筑面积为243.7万平米,计划建设83栋住宅楼。将来入住的人员除了公务员,还有央企职工。当然,房价仅为周围房价的五分之一,一平米净赚四万元,基本不成问题。

  依据以往惯例,这二百多万平米的建筑,一定分个三六九等,按照官职大小、级别高低,不分新人老人,利益均沾,有人吃肉,有人喝汤。类似的现象,不独北京有,全国都有。深圳、海口市、郑州、青岛、陕西咸阳、山西忻州等城市都曾被媒体曝光。还有以清华、北大为代表的高校,“福利房”也是非常普遍。据笔者所知,即便一些报业集团等事业单位,但凡有实力,有级别,也都在“福利房”建设方面不甘落后,结果就是,单位领导要最大面积的,最好是复式。每次“福利房”,要论谁赚得最多,就是“领导”。

  我这里要说的是,“广华新城”如果可建,那么将来入住的人员只能是在北京没有住房的人,而且这样的房屋永远不准上市交易,只能住,不能卖和租。

  今天,公务员住房政策耗费成本过大,已经脱离整个城市公共住房政策,为公务员群体提供典型的优惠政策,引起了社会普遍不满。我们认为,给予公务员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以一定的区别化保障,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是,在任何国家,包括住房待遇在内,公务员的福利标准都应当是社会中等水平,而不应享受显然超出社会其他群体的“超国民待遇”。公务员的住房保障,必须控制在合理、合法、合规的范围内。

  房改十五年,情况有点糟。比如,目前中国高级官员的住房“惯例”是,几乎每到一座城市任职,都会获得一套住房,离任时也无需退出。如果一个省部级官员曾在5个城市任职,就意味着他可能拥有5套房子,资产以千万计。这还算是清正廉洁的。同样,一些处级、厅级官员,也是一样,合理分得的“福利房”就已经身家不菲了。显然,这样的制度设计极不合理。

  改革“福利房”,应当是有底线的。体现货币化补贴的住房公积金实行多年,已经得到认可。实际上,对于补贴后依然存在住房困难的公务员,我们允许提供职工住宅和周转房,今天又有了新的保障房可选。也可以对公务员住房政策实行“分类”设计,将低级别公务员的住房保障纳入城市公共住房体系,与城市中低收入者一并解决;中级公务员购买商品房,可享受适当政策支持;高级别公务员则可以实行官邸制,由政府统一提供免费、公产的高档住宅,但仅供其任期内使用。公务员住房决不允许上市交易。为公务员提供住房的原则是,只应保障其“有房住”,不允许其利用住房牟利。申请住房保障的公务员首先应当公示财产。诸如此类,如此等等,都是常识性认知和观点。

  然而,常识往往被遗忘,被绕道而行。“福利房”遍布全国,公务员阶层(包括央企、高校)从福利房中获得的隐性福利,间接损害社会的共同利益,成为一种“定向腐败”,谁也不能容忍。高企的房价屡屡“空调”,必须引起高度警惕。“福利房”极有可能就是始作俑者。

  作者:朱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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