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各地纪委调查公车夜宿小区 避免引居民怀疑
公车夜宿居民区有损形象·各地纪委介入调查公车夜宿小区
日前,本报对赣州、抚州、鹰潭、景德镇、新余和九江等多个设区市,涉及公检法、国土、工商、园林、环保、质监、城管等部门的公车夜宿居民区一事进行了报道,引起各设区市纪委的重视。8月12日,抚州、九江、景德镇三市纪委表示正在核实相关夜宿居民区的公车。同时,有单位表示,今后若有特殊原因,公车夜间不能停回单位时,也尽量不停进居民区,以免引起居民的反感。
各地纪委调查夜宿小区公车
8月8日晚8时、9时许,本报相继在九江市湖滨小区、莱茵美郡小区,发现车牌号为赣GS3776的行政执法车和车牌号为赣G016P警的警车,依次夜泊上述两个小区。8月12日,九江市纪委信访室一于姓工作人员在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表示会上报领导,着力调查此事,一有结果,会在第一时间反馈给记者。
同样表示调查夜泊小区公车的,还有景德镇市纪委。8月7日至8月8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赣HA163警(编号7953)、赣HN0036(编号H034)、赣HD032警、赣HD088警和赣H9019共5辆公车夜泊景德镇市几个小区。8月12日上午,记者把相关情况反馈到景德镇市纪委信访室副主任徐书庆。当日下午,徐书庆告诉记者,已经在按规定程序办理。
抚州市纪委也表示将进一步核查本报报道的该市夜宿小区的公车。目前,公车夜泊居民区一事,已引起相关单位的重视。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负责人表示感谢本报的监督,他们已于8月10日下午专门召开会议,再次强调和重申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坚决杜绝公车私用。
针对8月6日晚上6辆喷涂“公安”字样的车辆停靠在鹰潭市交警支队单位宿舍内,鹰潭市交警支队于8月12日回应,目前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公车停泊小区内应当是为了方便一线民警应对紧急情况的出警。针对鹰潭市部分公车夜泊居民小区的问题,鹰潭市纪委监察综合室一名易姓负责人说,按照相关规定来说,由于担心出现公车私用的情况,所以不鼓励公车夜泊居民小区。
有单位表示公车尽量不停居民区
8月12日,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法警大队、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监察大队、抚州市临川区司法局和抚州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纷纷回应公车停进小区的原因,有因为工作需要的,有经过报备批准的。
8月12日,得知局内一辆公车夜停居民区后,新余市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人解释称,因该局尚无自建的办公场所,也无专用泊车场地,此外,该局距市区较远,而单位又无接送员工上下班的专用车,基于上述原因,为了车辆安全,且为了方便工作,工商分局的员工有时会将汽车开回居住处。该负责人表示,今后,若有特殊原因,单位汽车夜间不能停泊本单位时,汽车也尽量不停泊于居民区内,以免引起百姓反感。
对此,不少居民受访时建议,确因工作需要并获批夜泊居民的公车,相关单位应告知小区居民,以免大家怀疑是“公车私用”。江南都市报 文/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