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薄熙来拒不认罪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2013年08月26日 10:49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今日,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进入第五天,开始进行法庭辩论。公诉人首先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予以数罪并罚。同时,公诉人指出,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国家法律,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又拒不认罪,不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昨日,全案法庭调查结束,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办案机关、办案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办案说明》,证实在案证据均依法调取,被告人没有自首、坦白、检举揭发等情节。
庭审现场(摘录)
【编辑: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