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管不住“毒豆芽” 食品安全犯罪形势严峻
“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9件9人,全部为‘毒豆芽’案件。”今年以来,河南省上蔡县检察院的办案情况表明,食品安全犯罪形势严峻。
办案人员介绍了案件特点:
从主体看,嫌疑人基本上都是农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法律知识匮乏,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违法违规的概率。据统计,在已批捕的9件案件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有7人,9名嫌疑人仅有1人知道所添加含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的“豆芽激素”有毒有害。
行业小散乱现象突出。查获的“毒豆芽”生产点多为家庭式作坊,规模小、数量多、分散于各村庄。他们多在自家庭院生产,操作不规范,条件简陋,存在脏、乱、差现象。而且,小作坊不办理生产许可证,不进行登记备案,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严重缺位。9起案件全部是家庭式作坊,食品安监部门在案发前从未涉足到。
涉及面广危害大。“毒豆芽”最终去向是餐桌,购买者既有群众零买,也有饭店、食堂批发采购。华陂镇华南村生产“毒豆芽”的嫌疑人侯某供述,每天加工黄豆芽200斤,绿豆芽100斤,基本上都销售给邻里乡亲。
“使用有毒有害‘豆芽激素’的恶性经验在作坊间相互传授。”办案人员说。嫌疑人普遍供述,最初他们生产豆芽并没有添加“豆芽激素”,但发现他人生产的豆芽产量高、长势好、利润大时,就去取经学习。由此,生产者掌握了“豆芽激素”的用法用量,并教会周边生产者,这种恶性经验的相互传授导致越来越多的豆芽生产者加入到使用有毒有害“豆芽激素”中来。
“毒豆芽”案发原因不少:
一是暴利诱惑。唯利是图是“毒豆芽”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杨集镇板张村生产“毒豆芽”的嫌疑人张某供述,1斤绿豆正常情况下可生产7斤豆芽,但如果添加了“豆芽激素”,增加的成本才不过几分钱,而豆芽的生长周期缩短一半,产量翻番。
二是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监管漏洞和盲区的存在是“毒豆芽”案多发的主要原因。当前,涉及食品监管的行政执法部门有5个:食品安全办公室、工商局、质检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它们之间的职能交叉导致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交叉和盲点,不利于责任落实,使得食品安全监管难以做到无缝衔接。对于农村生产豆芽的小作坊来讲,由于数量多、发现难、监管成本高,没有一个部门愿意监督,就成了监管盲区。
三是买家看重食品外观形象。公众趋美消费心理是“毒豆芽”案件多发的次生原因。当前,很多群众选择食品都要求外观优美,色泽鲜艳,有此诱因,生产者就想办法附和消费者需求,在生产豆芽时添加“豆芽激素”使豆芽长得粗壮长,无毛根,引发群众选购意愿。
四是道德缺失,不讲诚信。道德滑坡是“毒豆芽”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食”者,上为“人”,下为“良”,人无良心不为食。现实是,很多人不讲良心、不讲道德、不守诚信,为追求高额利润,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道德伦理处于危险境地。黄埠镇黄埠村村民范某在明知“豆芽激素”有毒有害的情况下仍添加使用,并将所生产的“毒豆芽”卖给街坊邻里,已无道德诚信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