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判决书(全文)(6)
三、滥用职权事实
2011年11月13日,薄谷开来及张晓军在重庆市丽景度假酒店投毒杀害英国公民尼尔·伍德。同月15日,尼尔·伍德被发现死亡。负责侦办该案的郭维国《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已判刑)、李阳(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总队长,已判刑)、王鹏飞(时任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兼公安分局局长)、王智(时任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副局长》为包庇薄谷开来,徇私枉法,使该案未被依法侦破,2012年1月至2月,被告人薄熙来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在有关人员告知其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后,以及在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王立军叛逃前后,违反规定实施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具体如下:
2012年1月28日晚,王立军将薄谷开来涉嫌投毒杀害尼尔· 伍德一事告知被告人薄熙来,次日上午,薄熙来召集王立军、郭维国、吴文康(时任中共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办公厅主任)谈话,斥责王立军诬陷薄谷开来,打了王立军一记耳光,并将杯子摔碎在地上。当晚,薄熙来得知“11·15”案件原侦查人员王智、王鹏飞根据王立军授意,以提交辞职信方式揭发薄谷开来涉嫌杀人后,根据薄谷开来的要求,安排吴文康对该二人进行调查。
1月29日起,被告人薄熙来先后向重庆市委多名领导提议,免去王立军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时任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部长陈存根、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均提出,按照组织程序任免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须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故此事需报经公安部同意。在未报经公安部批准的情况下,薄熙来于2月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共重庆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王立军的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次日上午,按照薄熙来的要求,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宣布了该决定。
2月6日,王立军叛逃至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次日凌晨,时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的翁杰明及吴文康等人到被告人薄熙来住处向其报告此事。在研究应对措施过程中,薄熙来纵容薄谷开来参与。薄谷开来提出可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以表明王立军系因患情神疾病而叛逃,薄熙来对此表示同意。当日,薄谷开来和吴文康协调重庆市大坪医院出具了“王立军存在严重抑郁状态和抑郁重度发作” 的虚假诊断证明。2月8日上午,经薄熙来批准,重庆市有关部门对外发布了“ 据悉,王立军副市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的虚假信息。
2月15日,在薄谷开来向重庆市公安局举报王鹏飞诬告陷害其杀人后,重庆市公安局按照被告人薄熙来的要求对王鹏飞进行审查并移送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侦查。次日,渝中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诬告陷害为由对王鹏飞立案侦查,后决定对王鹏飞采取禁闭措施。2月17日,经薄熙来提议和批准,重庆市渝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取消了时任渝北区副区长王鹏飞继续作为该职务候选人的提名。
被告人薄熙来的上述行为,是导致“11·15”案件不能依法及时查处和王立军版逃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并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认定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合刑初字第00082 、00083 号刑事判决确认,2011年11月13日,薄谷开来和张晓军在重庆市丽景度假酒店将英国公民尼尔·伍德投毒杀害,二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郭维国,李阳、王鹏飞,王智为包庇薄谷开来,在侦办该案过程中徇私枉法,均因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刑。
2、证人王立军的证言证明:2012年1月28日晚,其向薄熙来汇报了薄谷开来和张晓军投毒杀害尼尔·伍德一事,薄熙来反复追问是谁干的,其都明确说是薄谷开来用氰化钾类毒药将尼尔·伍德杀害。次日上午,其被通知到市委1号楼,吴文康、郭维国也在场。薄熙来当面辱骂其诬告陷害薄谷开来并打了其脸部一拳,还将茶杯摔在地上,说“这就是我的态度,我让你们看看”。当天下午,其派人将王智、王鹏飞举报薄谷开来涉嫌杀害尼尔·伍德的“辞职信”送给薄熙来的秘书车辉。2月2日,其被违规免去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作为副市长也不再分管公安工作,加之身边的工作人员相继被调查,其认为自身处境危险,遂于同月6日下午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申请政治避难。
3、证人薄谷开来的证言证明:2012年1月29日早晨,薄熙来告知其1月28日王立军举报其杀害尼尔·伍德。其表示这都是王立军诬陷,尼尔· 伍德是酒后猝死。薄熙来称当天要狠狠地批王立军。中午,薄熙来说他打了王立军一记耳光。后吴文康也告知其,薄熙来怒斥王立军,并打了王立军一个耳光,摔了一个杯子,且让吴文康和郭维国作见证人。当天晚上,吴文康拿来几封辞职信,称王鹏飞、王智举报其杀害了尼尔· 伍德。其提出举报信系诬陷,并让吴文康调查王鹏飞、王智,薄熙来表示同意。2月2日,王智写悔过书向其赔罪,承认写辞职信是受王立军指使。7日凌晨,翁杰明、吴文康等人到其家中向薄熙来汇报王立军进入美领馆事件,其建议由医院出具证明,证实王立军系因精神存在问题而进入美领馆,薄熙来表示同意。当天中午,其让重庆市大坪医院出具了王立军在精神方面存在严重抑郁状态的诊断证明,其与吴文康看后将诊断证明的日期由2月7日修改为2月4日。吴文康、关海祥与王鹏飞谈话后,因王鹏飞不承认诬陷,其要求公安机关对王鹏飞立案审查。后公安机关对王鹏飞以诬告陷害罪立案审查。
4、证人吴文康的证吉证明:2012年1月29日上午,在市委1号楼会议室,薄熙来怒斥王立军诬陷薄谷开来并打了王立军一个耳光,将茶杯摔在地上,并指着摔碎的茶杯对王立军说:“从此咱俩的关系就这样!”当晚,薄熙来的秘书车辉从市公安局拿来王智、王鹏飞的辞职信。其带着辞职信到薄熙来家中,将王鹏飞、王智以辞职信的形式举报薄谷开来杀害尼尔·伍德之事告诉薄熙来和薄谷开来。薄谷开来说这是诬陷,让查查王鹏飞和王智,并让其与二人谈谈,薄熙来表示同意。2月2日下午和晚上,其分别与王智,王鹏飞谈话。王智说辞职信是王立军授意写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并写了一份悔过书,王鹏飞坚称信的内容真实。事后,其向薄熙来汇报了对王智的调查情况。吴文康还证明其本人没有调查王鹏飞和王智的权力。
5 、证人郭维国的证言证明:其曾负责“11·15”案件侦查工作。2012 年l月29日上午,薄熙来召集其与王立军、吴文康到市委1号楼会议室后,薄熙来怒斥王立军诬陷薄谷开来杀人,打了王立军一记耳光,并冲其喊道,“郭维国,我叫你来,就是要让你看看我的态度,让吴文康来也是让他做个见证”,接着拿起一个茶杯摔在地上,并对王立军说:“以后咱们的关系就像这个茶杯一样到此为止。"
6、证人杨桦(时任重庆市新桥医院耳鼻喉科主任)的证言证明:2012年1月底的一天下午,其与眼科主任孙汉军一起到重庆市公安局为王立军检查身体。王立军自述上午在处理事情过程中发生摩擦,左耳部受到外力击打,有耳痛症状。经检查,王立军有针尖状鼓膜穿孔,考虑诊断为鼓膜穿孔(外伤性)。
证人孙汉军的证言印证了证人杨桦的证言。
7、证人王智的证言及其书写的悔过书证明:其曾参与“11·15 ”案件的侦查工作。2012年1月,王立军让其与王鹏飞分别写辞职报告,举报薄谷开来杀害尼尔·伍德。2月2日王立军被宣布免职后,郭维国找其做工作,其想到王立军被免职的下场,就违心承认辞职信内容不真实,并按照吴文康的要求写了情况说明和悔过书。当晚,吴文康还对王鹏飞进行了调查。
8、证人王鹏飞的证言证明:其曾参与“11·15”案件的侦查工作。2012年l月,王立军让其与王智分别书写辞职信,举报薄谷开来杀害尼尔·伍德。2月2日晚,吴文康代表市委围绕“其与王智等人如何密谋及诬陷薄谷开来的原因”等问题向其调查,并要求其书写悔过书,其没有答应,直到后半夜才被允许回家。15日下午,王兴亚副书记与其谈话,了解写辞职信的背景和经过。之后,其被带到市公安局的办案基地,被关禁闭。
9、王鹏飞、王智书写的辞职信证明:该二人曾于2012年1月分别以辞职信的形式向重庆市公安局举报薄谷开来、张晓军涉嫌杀害尼尔·伍德。
10、证人陈存根的证言证明:2012年1月30日上午,薄熙来与其谈话,提出拟调整王立军的分工,提名关海祥接任王立军在公安局的职务。其表示同意,但提出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任免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必须报经公安部同意。次日晚,薄熙来催其加快王立军、关海祥职务任免的程序安排,其再次提出须报经公安部间意才能上会。薄熙来表示先上会研究。2月1日下午,薄熙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通过了王立军和关海祥的职务任免决定。会后,其请示薄熙来向公安部发函征求意见,薄熙来表示同意,并让其与王立军谈话。与王立军谈话时,王立军曾提到薄熙来家有人涉及命案。其向薄熙来汇报后,薄熙来极不耐烦,训斥其软弱,要求其第二天即到市公安局宣布任免决定。同月17日上午,薄熙来打电话称王鹏飞涉嫌违法违纪,公安局已对他立案侦查,不能再提名作为副区长人选,要求其抓紧按照程序取消王鹏飞的渝北区副区长候选人资格。当天,公安局也送来一份对王鹏飞立案调查、建议取消王鹏飞副区长提名的文件。根据薄熙来的要求和公安局的报告,组织部召开会议,形成了向市委领导的请示,薄熙来圈阅同意。其即安排重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杜和平将有关王鹏飞不再列入副区长提名人选的决定通知了渝北区委书记周旬。
11、证人刘光磊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l日上午,薄熙来与其谈话,提议王立军不再兼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由关海祥接任。其表示同意,但提醒说任免重庆市公安局局长需征求公安部的意见,薄熙来未表态。当天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通过了薄熙来的上述提议。会后,薄熙来要求其和陈存根于第二天上午代表市委去市公安局宣布该决定。
12、证人黄奇帆(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2012年1月31日晚,薄熙来与其谈话,提出王立军最近工作状况有些狂躁,有些事情做得出格、过分,同时王立军多次去大坪医院诊断精神方面的疾病,医生出具的意见是王立军患有比较严重的抑郁症,有较为强烈的幻觉和强迫感,他考虑对王立军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不再分管公安局工作。薄熙来并表示他已经与其他市委、市政府领导作了沟通,准备第二天在市委常委会上讨论。次日下午,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此事。
13、证人车辉的证言证明:2012年l月29日至31日。其按照薄熙来的指示,分别通知黄奇帆、陈存根等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与薄熙来谈话。2月8日上午,翁杰明向薄熙来汇报工作后告知其,薄熙来让对外发布王立军正在住院休息治疗的消息,以防止网络炒作。
14、证人胡奕(时任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的证言及其出具的说明证明:2012年l月31日,陈存根部长通知其准备免去王立军公安局长、党委书记职务的相关材料。2月1日晚,其安排人员发函向公安部征求意见,2日上午按照陈存根要求,再次与公安部政治部电话联系,但没有收到公安部回复意见。当日上午10时,其和陈存根、刘光磊等一起到市公安局口头宣布了市委的决定。由于没有公安部的同意,所以对王立军,关海祥的任免没有正式文件。
15、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王立军、关海祥职务任免征求意见的函发出经过的说明》及《机要件交寄单》证明:就王立军不再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由关海祥接任一事,2012年2月1日,市委常委会后,市委组织部先将《关于王立军,关海祥职务任免征求意见的函》传真给公安部征求意见,次日上午又以机要形式将原件报送公安部。
16、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向市委常委会报送的“ 王立军免职材料消单”证明:重庆市委组织部于2012年1月31日提出《 关于部分干部职务调整的建议》,建议王立军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月1日。薄熙来圈阅了该文件。
17、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干部会议建议方案》证明:陈存根2012年2月2日在重庆市公安局干部会议上宣布的内容为,王立军不再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关海祥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提名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人选;有关职务任免按程序办理。
18、证人王勇(时任重庆市国家安全局局长)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7日凌晨,其与翁杰明、吴文康、关海祥在薄熙来家向薄熙来汇报王立军进入美领馆的有关情况。薄谷开来参与研究,并建议由医院出具王立军精神有问题的证明。
19、证人翁杰明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7日凌晨,其与王勇、吴文康等人到薄熙来家汇报王立军出走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的事情,薄谷开来也听取了汇报,并提出王立军患有精神病,薄熙来也说王立军有精神病并要求拿到诊断证明。次日凌晨,其接到薄熙来要求防止网络炒作王立军进入美领馆事件的指示并通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新闻办主任周波。不久,周波递交其一张写有“据悉,王立军副市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的纸条,并提议发布该信息以转移网络舆论热点。其持该纸条汇报并得到薄熙来同意后告知周波可以发布。微博发布的上述内容并不属实。
20、证人朱锡光(时任重庆市大坪医院副院长)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7日,薄谷开来要求其出具一份王立军在精神方面有病的诊断证明。其通知神经内科副主任蒋晓江赶到市委3号楼,蒋晓江即出具了一份王立军存在严重抑郁状态的诊断证明,并按照薄谷开来要求把诊断日期提前到2月4日。
21、证人蒋晓江(时任重庆市大坪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7日上午,其按照朱锡光副院长的电话通知赶到市委3号楼,应薄谷开来、吴文康的要求,书写了一份王立军存在严重抑郁状态和抑郁重度发作的虚假诊断证明,并把诊断日期提前到2月4日。当天下午,其与吴文康等将诊断证明送交薄熙来的秘书车辉,其还将诊断证明复印件交给了翁杰明的秘书。
22、证人尹晓华(时任翁杰明秘书)的证言及其提供的重庆市大坪医院出具的王立军《病情(诊断)证明书》证明:2012年2月7日17时许,蒋晓江交给其重庆市大坪医院出具的日期为2012年2月4日的诊断证明复印件。翁杰明让其保存好这份文件。该诊断证明的主要内容为,初步诊断王立军目前存在严重的抑郁状态和抑郁重度发作。
23、王立军在重庆市大坪医院的原始会诊记录、就诊病历资料等书证显示:没有关于王立军患有精神疾病的诊断记载。
24、证人周波、吴勇军(时任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马玉霞(时任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的证言及周波亲笔书写并经吴勇军、马玉霞认可的《情况说明》证明:2012年2月8日早晨,翁杰明秘书长向他们传达了薄熙来的指示,要求在中央正式发布官方消息前防止网络炒作王立军进入美领馆事件。为此,其三人商定在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以转移网络关注焦点。周波起草并征求吴勇军、马玉霞意见后,将信息稿送翁杰明报薄熙来审定。后翁杰明电话通知周波可以发布。周波即通知马玉霞于2月8日上午10时54分在微博上发布了王立军正在接受“休假式治疗”的信息。
25、证人关海祥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15日上午,薄谷开来书面举报王智、王鹏飞诬告陷害她,要求追究王鹏飞的刑事责任。其建议薄熙来不要对二人进行审查,薄熙来表示同意。但不久,薄熙来又指示其一定要查,并要求其马上就办。其与副局长王廷彦商量后,决定先由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王兴亚负责处理。后薄熙来向其询问王鹏飞的有关情况,其汇报称正在对王鹏飞调查,但近期王鹏飞作为副区长候选人要参加选举。薄熙来提出不能提名王鹏飞为副区长候选人,他将告知组织部长陈存根,也让其与市委组织部联系。其与市委组织部联系后,根据要求由市公安局呈报了建议王鹏飞不作为副区长人选的函。
26、证人王廷彦(时任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15日中午,关海祥告知其薄谷开来举报王鹏飞诬陷她,要求公安局立案侦查,薄熙来开始不同意立案调查,但后来又要求必须立案,并说一切责任由他承担。其二人商量后决定先由市公安局纪委初查,再由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对王鹏飞立案侦查。
27、证人王兴亚(时任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常务副书记)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15日,根据关海祥的安排,其组织人员研究了王鹏飞涉嫌诬告陷害薄谷开来犯罪的事实,出具了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立案的初查报告。经与关海祥、王廷彦研究,决定对王鹏飞先约谈、后禁闭,由渝中区分局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王鹏飞刑事立案。后渝中区分局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王鹏飞立案侦查,并对王鹏飞采取了禁闭措施。
28、证人王成宸(时任重庆市公安局督察总队工作人员)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15日下午,王兴亚书记召集开会说,薄熙来的妻子薄谷开来向市公安局实名举报王鹏飞、王智诬告陷害,市局党委要求市局纪委牵头调查;还说王智已经承认辞职信中举报内容不实,郭维国也可印证这个情况,相当于薄谷开来的举报有一定依据。王兴亚还拿出王鹏飞和王智的辞职信、薄谷开来的举报信、王智的悔过书、郭维国写的情况说明,安排其做调查方案。当天下午,其参与了约谈王鹏飞的工作。16日,市公安局决定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指定渝中区分局办理此案。渝中区分局于当日立案,后王鹏飞被采取了禁闭措施。
证人吴学斌(时任重庆市公安局督察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的证言印证了证人王成宸的上述证言。
29、薄谷开来书写的控告信,重庆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受理控告案件登记表、重庆市监察局驻重庆市公安局监察室案件移送函,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立案决定书,重庆市公安局决定禁闭审批表、禁闭通知书等书证证明:2012年2月15日,薄谷开来举报王鹏飞等人诬告其故意杀人,要求以涉嫌诬告陷害罪予以查处。同日,重庆市公安局经初查,将该案移送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次日,渝中区分局对王鹏飞涉嫌诬告陷害案立案侦查,并决定自2月18日起对王鹏飞实行禁闭。
30、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调查笔录证明:2012年2月15日至21日,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围绕王鹏飞的财产收入状况、王立军是否授意书写辞职信、授意的具体内容、辞职信举报的内容是否属实等对王鹏飞进行调查。
31、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王鹏飞不作为渝北区副区长提名人选的报告》证明:2012年2月17日,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委员会向中共重庆市委建议,鉴于王鹏飞涉嫌违法违纪已被立案调查,建议不作为渝北区副区长提名人选。
32、证人杜和平的证言证明:2叭2年2月17日中午,陈存根通报了市公安局关于王鹏飞涉嫌违法违纪已被立案调查的报告。据此,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按照组织程序取消王鹏飞渝北区副区长候选人提名,并报市委相关领导进行了审批。当天下午,其将决定通知了渝北区委书记周旬。
3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取消王鹏飞渝北区副区长提名人选资格的请示》证明:2012年2月17日,重庆市委组织部分别向薄熙来等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鉴于王鹏飞涉嫌违法违纪已被立案调查,建议不作为渝北区副区长提名人选。薄熙来于当日圈阅了该文件。
34、证人周旬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重庆市渝北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期问,其接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杜和平关于不将王鹏飞作为渝北区副区长提名人选的电话通知后,随即召开区委常委会作出相应决定并通知区人代会主席团履行相关程序,取消了王鹏飞的副区长提名人选资格。
35、《关于重庆市渝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的修改意见》及选举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候选人选票、结果统计表等书证证明:2012年2月17日,重庆市渝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将《重庆市渝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中的“副区长7名”、“副区长正式候选人8名”各减少1名。王鹏飞未被作为副区长候选人参加选举。
36、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成刑初字第438号刑事判决认定:王立军于2012年2月6日14时31分私自进入美领馆,称因查办案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求美方提供庇护,并提出政治避难申请。经我有关方面劝导,于次日23时35分自动离开美领馆。
37、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成刑初字第438号刑事判决确认的北京市公安局(2012)4号《立案决定书》、重庆市刑警总队《情况说明》证明:北京市公安局于2012年3月14日对尼尔·伍德被害案立案,此前重庆市公安机关未予立案侦查。
38、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媒体信息专报》刊发的“王立军事件”舆情反应、舆情动态证明:至2012年2月8日,境外推特(Twitter)、海外华人第一门户网站“未名空间站”、凤凰微博、天涯论坛、国内QQ群等,对王立军叛逃美领馆事件大量报道、转载,传播呈扩大之势。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微博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消息后,境外媒体、网站持续关注,不断更新报道。
39、被告人薄熙来在自书材料、亲笔供词中交代和供述并当庭供认:2012年1月28日晚,王立军向其汇报,有人反映英国人尼尔·伍德死亡案与薄谷开来有关。之后,其询问薄谷开来与尼尔·伍德的关系,称有人检举她与尼尔·伍德死亡有关。薄谷开来说尼尔·伍德系饮酒过度引发心脏猝死,是王立军策划要诬陷她,并拿出公安机关的证明。第二天上午,其召集王立军、郭维国、吴文康到市委1号楼会议室,质问王立军是否指使他人写信举报薄谷开来,并打了王立军一耳光,还摔了一个杯子,让王立军把几个人的辞职信拿来。后其产生了调整王立军职务分工的想法,即分别与市长黄奇帆、市委副书记张轩、市委组织部长陈存根、市纪委书记徐敬业、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谈话,以王立军工作压力大等原因,提出调整王立军的分工,王立军不再担任公安局局长职务。陈存根、刘光磊都提醒,免去王立军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须事先征得公安部同意。2月7日凌晨,重庆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向其汇报王立军叛逃事件时,薄谷开来也参与了,并提出王立军精神存在问题,还可能提出了医疗诊断证明的事情。对于是否同意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微博,其没有印象翁杰明是否向其请示过,但在中央纪委审查时,其表示过愿意承担责任。2月,关海祥拿着薄谷开来举报王鹏飞的材料向其请示,说薄谷开来要求查王鹏飞,其先表示不用处理,后又要求关海祥弄清楚所谓薄谷开来杀人、王立军进入美领馆等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提议不要提名王鹏飞任渝北区副区长。
此外,公诉机关还向法庭宣读出示了下列证据,经庭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
1、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薄熙来的自然身份情况。
2、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务任免决定文件、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职务任免通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职务任免通知,《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呈报表》,中共中央《关于对王立军事件和“11·15”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和严肃处理的情况通报》、《关于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等书证证明:被告人薄熙来于1993年2月19日至2000年8月21日任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1999年8月30日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辽宁省大连市委书记,2000年12月29日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2001年2月24日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2004年2月29日任商务部部长,2007年10月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政治局委员,同年11月27日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2年3月14日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职务,同年4月10日被停止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9月28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3、中央纪委出具的情况说明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出具的《关于薄熙来案件发破案经过》证明了本案的案发情况,以及被告人薄熙来不具有自动投案、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线索的情节。
4、扣押冻结款物清单及扣押冻结手续证明:案发后,办案机关扣押、冻结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806708.58元。
5、证人薄谷开来的证言和亲笔证词证明:其家里的钱交由张晓军负责保管,还有部分资金交由赵东平等人保管。
证人赵东平的证言证明其曾代薄谷开来保管过钱款。
证人张晓军的证言证明:薄谷开来陆续交给其一些外币和人民币现金,让其代为保管。其以自己的名字将上述部分钱款存入银行。经薄谷开来同意,其以自己的名字用上述钱款购买过理财产品和股票。
6、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上下载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侦查机关提供的外汇牌价表等书证证明了薄熙来收受美元、欧元时相关外币与人民币的兑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