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司状告香港企业 上海自贸区法庭受理成立后第一案
中新网上海11月15日电 ( 陈静 富心振)15日,河南益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供应设备不符约定为由将一家香港企业告上法庭,要求其更换设备或作退货处理,并返还货款人民币31.6万元,同时赔偿原告因产品被客户退货造成的损失计人币5万元。
这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自由贸易区法庭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也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以后区内企业涉诉第一案。
据了解,原告河南益新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农产品出口供应的民营企业;被告梅特勒—托利多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则是注册在上海自贸区内的一家香港法人独资企业,从事贸易代理、贸易咨询、设备批发等业务。
原告诉称,2012年10月24日,原被告签订了产品供货合同,约定由被告提供ARX400X射线异物检测机一台(产地英国),下拉式皮带翻板剔除器一台和X光专用检漏器一个,总价31.6万元。
此后,原告工厂在使用中经过反复测试,所谓的400MM机器终达不到要求。原告方随即提出交涉,后原告得知,被告是把ARX300X光机改造成所谓ARX400X光机,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所约定的真正的ARX400X光机。
原告认为,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被告一直在隐瞒该事实。由于被告供应的设备不能达到检测要求,导致原告的蒜碎等产品得不到有效的异物检测,产品到美国后因有金属杂质而遭到退货索赔。为此,提起诉讼。
上海自贸区法庭方面透露,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于2013年11月5日挂牌成立,结合自贸区创新改革的定位和特点,自贸区法庭主要以审理与自贸区相关的民商事案件为主,具体包括与自贸区相关联的投资商贸、金融、知识产权和房地产案件,并根据自贸区建设和运行实际,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