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从规范减刑假释制度等方面深化司法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出通知,就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正确方向,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从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司法公开、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减刑假释制度、预防和纠正错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涉诉信访制度等方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相关工作纪律,确保法院干警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工作有序推进。要严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推进司法改革,认真执行中央要求,不要事情还没弄明白就盲目推进。该中央统一部署的不要抢跑,该尽早推进的不要拖宕,该试点的不要仓促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要急于求成,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要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影响,澄清各种模糊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司法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在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把《决定》关于司法改革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同加强年底执法办案工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以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记者袁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