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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女孩打针后死亡 医生多日后称或是遭性侵被灭口

2014年02月27日 08:31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东方4岁女孩打吊针后死亡引发“案中案”抢救医生一个月后称

  1月16日、17日

  小媛因呕吐在东方市人民医院打点滴

  17日下午4时许

  小媛呼吸停止,经抢救无效身亡,医院未出死亡证明

  19日下午

  小媛父亲报警称遭遇“医疗事故”

  (相隔一个月后)

  2月26日

  医院抢救医生突然称小媛或遭性侵后被“灭口”,非医院方面责任

  1月17日,年仅4岁半的女孩小媛(化名)因呼吸骤停被送至东方市人民医院,最终经抢救无效身亡。而就在前两天,小媛刚好在该院打了吊针。院方一直未给出女孩的具体死因。一个月后,当小媛父亲符先生再次希望讨个说法时,院方称,当初检查时发现女孩下体存在异样,或遭到性侵,并认为此属于刑事案件,医院方面没有责任。

  虽然院方声称当时已报警,但警方却并未查到该接警记录。小媛的父亲不禁感到愤怒,是确有其事?还是医院在推卸责任?

  女孩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未出死亡证明

  2月26日,符先生再次来到东方市人民医院,此时距小媛下葬已过了38天,但这位父亲至今没有搞清女儿的死因。他告诉记者,16日,小媛在家出现了呕吐等症状,他便带着女儿来到东方市人民医院,前后打了两天吊针,17日上午回家后一直由外婆在家照看,下午4时许,外婆发现小媛没了呼吸,便立即将她送往医院,但两个小时的抢救并未挽回小媛的生命。女儿的死让符先生心中充满了疑问,但时至今日,院方始终没有小媛的死亡报告或是明确的答复。

  26日,东方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4日符先生向院方交了一份手写资料,医院当天针对当时的情况展开调查。根据重症监护室值班医生的说法,在对小媛进行检查的时候,发现她下体出现扩张的现象,怀疑其生前可能曾遭到性侵。

  陈亮表示,如此一来便涉及到刑事案件,不再属于医疗范畴,也非医院方面的责任,故而并未向家属提供相关的死亡说明书。他还称,如果医疗问题涉及到刑事案件,那么即使有争议,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也不会受理,故也未就此与家属沟通。

  一个月后急诊医生称女孩或是被“奸杀”

  谈到小媛死亡一事,医院方面始终未正面回应女孩具体的死因,却反复提到其疑遭性侵,性侵与死亡存在必然联系吗?

  该院医务科负责人陈亮称,不做尸体解剖无法做出判断,但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患儿的颅内出现了“占位性病变”(编者注:占位性病变常泛指肿瘤、寄生虫、结石、血肿等,而不涉及疾病的病因),或许与女孩的死存在一定关联。

  然而,当时负责小媛抢救工作的急诊科医生伍志对记者表示,符先生应感谢医院的抢救,不应找医院的麻烦,而是想办法追查对女孩实施性侵的疑犯。他说,符先生怀疑是医疗事故完全没有依据。“小孩来的时候呼吸心跳都没有了,如果是针水问题,那早就该出现了……”

  随后,伍志称,从迹象看小媛或因窒息导致身亡,他猜测或是有人担心“东窗事发”而下毒手,小媛的死亡与受性侵有直接关系。

  院方声称当场报警警方回应查无此警

  如果女孩真的或遭性侵,为何警方迟迟没有介入?院方回应,在符先生将遗体接走的1月18日,医院便已报案。而记者询问负责该辖区的八所派出所得到的回答却是,当天并未接到该院的报警,也无类似警情。只有在19日下午,接到了一男子报警称遭遇“医疗事故”。

  报警人正是小媛父亲,当时小媛已下葬,也未从医院方面得知“性侵”一事。随后出勤民警告诉他,医疗方面的问题应联系卫生部门。

  派出所称,26日当天,医院方面才将相关资料送交至派出所。此外,东方市公安局一位法医告诉记者,由于事发已一个多月,且尸体已下葬,再进行死因确定难度很大,也很难判断女孩是否曾遭受性侵。

  怀疑是医疗事故家属欲起诉医院

  小媛的父亲表示,这样的说法更让他感觉院方的不负责任。他认为女儿不仅是死于医疗事故,医院更是损害了自己女儿的名誉,不排除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医院责任。

  律师说法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的汤林华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女孩存在受性侵的可能,医院方面本应第一时间与警方取得联系,否则即存在过错。此外,如果在没有切实的医学检查依据以及警方调查后取得的证据的情况下,医院方面向公共媒介回应“受性侵”等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情况,根据其产生的社会影响,不排除院方对女孩生前名誉存在侵犯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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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昌90岁阿婆感冒到医院打针后死亡

  家属索赔3万元院方嫌高没答应

  南国都市报2月26日讯(记者吴岳文)“我妈妈王凤桂到屯昌枫木镇中心卫生院打针后回家,回到半路就去世了。事发4个多月,医院除了垫付1万元丧葬费,至今再没赔偿一分钱。”26日,枫木镇的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求助。

  王先生介绍,去年11月中旬,他90岁的妈妈王凤桂感冒咳嗽头晕多日未好,11月19日上午9时20分,他载母亲到枫木镇中心卫生院看病,医生诊断为支气管炎等疾病,为她注射了头孢呋辛钠、利巴伟林等静脉滴注。中午1时注射完毕。王凤桂休息了一小时,下午2时10分回家途中死亡。

  今年1月,海南省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调查,医学专家认为王凤桂可能是迟发输液发应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或是急性心肌梗死。据了解,王凤桂就诊时,医生未开病历,对其病情也没有相关记载,也未进行相关的辅助检查。医调委认为,医生对患者病情估算不足,院方存在过错,对患者的死亡后果应承担次要责任。

  枫木镇中心卫生院王院长告诉记者:“我们卫生院一定会承担相应责任。死者家属提出索赔3万元。我们认为高,目前还协调不下。”

  □南国都市报记者崔嵛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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