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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两会重点建议办理解读:会上“声音”如何落地

2014年03月03日 09:24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重点建议办理流程示意图 郭山泽/制图

  每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了哪些重点议案、建议和提案,都会成为媒体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是随着两会闭幕,代表委员提交的这些重点建议、议案和提案如何被分配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承办单位的办理实效如何,则成为外界不太知晓的“秘密”。近日,本报记者就如何办理代表重点建议这一话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相关部门负责人。

  为何要确定重点建议

  抓住重点,带动办理工作

  为何要将代表建议分为重点建议和一般建议?这位负责人介绍,这是按照全国人大建议、议案办理相关规定进行的,全国人大每年都会根据建议内容,确定一批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抓住重点建议办理这一关键点,可以带动整个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对此很认同,“有重点地办理议案、建议是有必要的,这比让所有建议平均受力的效果要好得多。”

  那么,哪些建议能被确定为重点建议呢?

  据介绍,内容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近期办理有可能抓出成效的建议,会被确定为重点建议。高检院根据人大确定的原则,结合检察工作,每年都会确定1至3件重点建议,这些建议都是多人、多次、多年反映且通过近期办理能够推进检察工作的建议。2013年,高检院承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57件,办公厅对这些建议的具体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其中3件为重点建议,它们分别是韩德云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制度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细则的建议》、孙菁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行贿人惩罚力度的建议》、姜健代表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建议》和秦希燕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的建议》。

  “像孙菁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行贿人惩罚力度的建议》,社会关注度高,民众呼声也强烈,所以我们经过研究后将其确定为重点建议。”这位负责人解释道。

  办理重点建议有哪些步骤

  高检院出台专门的规范性文件详细规定相关流程

  重点建议如何办理?与一般建议相比,它的办理有何不同?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高检院就专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全国政协提案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办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而细致的规范。

  按照《规定》,重点建议办理第一步是制定办理工作方案。高检院办公厅首先对全国人大转来的建议具体内容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建议,提出办理工作方案,其中包括建议的基本情况、办理方案、走访和调研及座谈方案等,经办公厅领导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第二步,分级落实。接到办理工作方案后,相关承办部门负责人亲自审阅重点建议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办理,并对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邀请相关代表参与调研。第三步,统一答复。各承办部门在交办之日起两个月内将重点建议及提案办理完毕,并将答复意见稿送办公厅,然后报送分管院领导审批,最后由办公厅统一以答复函的形式答复有关代表,并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协办单位和高检院承办部门。若代表对答复不满意,承办部门要认真研究代表意见,再次办理并答复。

  “总的来说,重点建议的办理比一般建议的办理要求更高,承办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办理方案,和代表当面沟通,并尽可能邀请代表共同参与相关调研,最后的办理意见必须经过分管院领导签字。”这位负责人介绍,对于去年高检院确定的3项重点建议,承办部门的同志就去山东、湖南和姜健、秦希燕等代表进行了专门座谈。针对韩德云代表的建议,高检院相关部门联合三个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人士进行了专题调研。

  如何保证重点建议办理出实效

  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能吸纳的建议内容尽快吸纳

  “代表认真提出建议,当然希望问题得到解决。这就如同‘有投入后要有产出’,希望我们的建议能敦促‘一府两院’积极解决民众关心的问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院长陈晶莹的话,道出了代表们的共同心声。

  记者了解到,对于建议的办理实效,《规定》第三条有明确要求:“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提案应注重落实、讲求实效,通过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提案,切实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在高检院一份有关代表委员建议、议案和提案办理的文件上,记者也看到了院领导的相关指示,“要求各承办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重点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力争通过重点建议的办理推进解决检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那么,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如何出实效呢?会否出现像个别代表反映的“答复态度很诚恳,落实起来不见效”?

  高检院办公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说,确定承办部门后,这些部门都会严格按照高检院提出的“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原则和代表联系沟通,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然后反复研究,“看哪些内容能够被吸收到工作中,哪些内容暂时不能被吸收,没有被吸收的理由是什么,都会和代表亲自沟通交流。为保证办理时效和实效,高检院办公厅人大代表联络处会建立办理重点建议工作台账,适时进行督办。”

  去年被确定为高检院3件重点建议之一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的建议》,是秦希燕等5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对于高检院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在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秦希燕评价为“非常满意”。

  “高检院非常重视我们的建议,还专门派了一位对民事诉讼很有研究的博士来湖南和我们交流,详细了解我们的想法。对于我们提出的加强民事诉讼监督的建议,检察机关不仅采纳了,据说还出台了相关措施。”秦希燕感慨道,从实践看,这一年来,他们的建议也产生了实际效果,现在各地检察院都更加重视民事检察工作,为民行部门配备了更为专业的骨干人员,充实了力量,这些举措让他们非常欣慰。他说,希望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方面能呈现出更大亮点。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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